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
2012年6月6日,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护国利民,共创和谐》的倡议书。四川省佛教协会全体同仁对此倡议完全拥护、积极响应。
作为藏传佛教僧尼,我们既是佛门弟子,也是国家公民,理当护国利民,一心持戒,潜心修行,弘扬佛法,服务信众。我们要大力弘扬藏传佛教护国利民、慈悲众生的优良传统,以前辈高僧大德“弘扬佛法度众生、无私奉献为祖国”的精神为指引,奉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五世热振活佛、十世班禅大师等上师为楷模,崇尚和谐,维护和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做护国利民的传导人。《大般若涅槃经》记载:“以王因缘,国土安乐,人民炽盛,是故,一切出家之人慕乐此国。”国土在则佛法在,国土兴则佛法兴。藏传佛教界历来具有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长期以来为弘扬藏传佛教,为加强民族团结,为国家繁荣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护国利民是藏传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藏传佛教僧尼要做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觉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反对一切分裂言行和活动,不做法外之人、法外之僧。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秉持教规戒律。十世班禅大师言:“寺庙要像寺庙,僧尼要像僧尼”。须如法持戒,规范威仪,调伏而住。作为藏传佛教僧团,护持释迦牟尼的教法,以教规戒律为基础,潜心精进闻、思、修,通达圆满戒、定、慧三学,方能维护、延续藏传佛教的生命和传承。藏传佛教各寺院要成为“依律摄僧”,“团体和合”,“梵行久住”的清净道场,僧尼要成为身要做好事,口要说好话,心要存善念,身、语、意三圆满,“学处遍学”,“戒律清净”,“行解相应”的佛陀俱足弟子。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服务社会和信众。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须用善行回馈社会,用义行促进和谐。牢记佛说《宝集经》:“贫者给财,病者施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身为佛门弟子和佛法行者,要弘扬慈悲济世,教化信众少贪嗔,离妒慢、净心灵,知恩报恩,排出谣言,造福信众和社会。
让我们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携手护国利民、共创和谐,为维护藏区稳定,促进藏区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弘扬佛法、国土庄严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佛教协会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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