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环境伦理”与“生物科技”——昭慧法师于“科学、宗教与伦理”座谈会中发言纪要
法程/报导
辅仁大学理工学院“科学与宗教研究中心”与法学院宗教学系,于二○○二年五月三至五日(星期五至星期日)假辅仁大学圣言国际会议展演中心举办“宗教与科学—中华文化脉络观点”国际学术研讨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Science 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 Culture)。五月五日上午,昭慧法师应邀于会中担任“科学、宗教与伦理”座谈会三位引言人之一(另二位是辅大副校长詹德隆神父、基督教廖涌祥教授,主持人系辅大化学系教授柏殿宏神父)。
座谈会中,三位引言人针对Michael T. Seigel教授论文〈Religion, Science, and Environment〉以及宣大卫教授论文〈现代遗传科技与生命伦理〉,就着“环境伦理”与“生物科技”二个主题,分别提出天主教、基督教与佛教之主张。
就“环境伦理”的部分,法师提出三个佛法观点:
一、人在宇宙中与其他大地万物相依相存、法性平等,但人又有其超越其他动物的特色:知、情、意三方面之进化。
二、就前者而言,理应打破“人类本位”的迷思,以感恩与谦卑的胸怀,善待一切“他者”。就后者而言,人应本其情意方面之“道德自觉”,而担负起“伦理实践之行为主体”的责任,善待万物众生。
三、人类知性发达,不但促使人类文化之进步,也促使人类依不同之意识形态而相杀相残,并摧残动、植物与环境生态。因此人类理应抱持“忏悔”意识,人道对待所有众生,改善每下愈况之生态环境。
法师并抛出一个问题给听众思考:将保特瓶、鲜花与小猫扔到焚化炉,都会激起人的罪恶感,但罪恶感的深浅层度自然会有所不同,何以如此?值得进一步仔细思量。此中埋下了让读者自行探索“如何看待无情物、植物与动物?是平等对待还是差别看待”之伏笔。
就“生物科技”而言,法师提出了四点看法:
一、总的来说,种种“生物科技”无非指向人类之共欲:趋生畏死,趋乐避苦。科技的日益发达,已使宗教在实质上不断退位。例如:过去遇旱祈雨,现代则期诸“人造雨”;过去因趋生畏死,趋乐避苦,而向宗教中祈求永生天国或解脱涅槃之道,如今为了同样的心情,人们已将期望寄诸生物科技,希望透过基因工程、复制技术、器官量贩……的方式,满足人们的“延生”欲望。
二、生物科技对人类造成的伦理冲击尚无法逆料。例如:担任生技“实验品”的,势必都是被剥削的弱势族群。又如:过往透过婚配而自然形成健康的基因互换,如今复制科技将会导致复制人的哪些基因缺陷?复制人倘因此而导致重大伤残,其责任归属为何?却是不得而知;复制人的法律地位、伦理位阶等亦将面临考验。
三、生物科技对动物而言,更是无法言喻的浩劫。过往的动物实验就已非常残忍,如今动物更有可能作为基因工程的实验品、器官移植的大量货源。然则动物到底是否有其主体性?亦即:动物到底有其生存之“目的”,抑或只能作为人类谋求利益的“工具”?更且,动物(特别是有神经传导功能之脊椎动物)与人一般,有强烈的共欲:趋生畏死,趋乐避苦。吾人有何理由为人类之共欲而忽略动物之共欲?此皆值得三思。
四、宗教面对此诸科技所导致的伦理冲击,理应求同存异,共同发声,凝聚民意,以力挽狂澜。但生物科技牵涉到的是庞大利益,所以介入此事,必然会引来既得利益者之反扑与对抗。而宗教人多求心灵之和谐,较不愿面对抗争之张力。即使愿意利益众生,即使明知众生之苦难多源自“罪恶”,然而彼等亦宁求从事纾解“苦难”之慈善救济,而不愿从事(更为根源性的)扼阻“罪恶”之社会运动。面对此一人性的软弱,宗教焉能不败退在科技的俗世力量之下?
——刊于九十一年五月六日第十九期《佛教弘誓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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