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为曹操翻案”
略论“为曹操翻案”
沈伯俊
1959年1月至5月,郭沫若同志接连写了《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替曹操翻案》、《中国农民起义的历史发展过程--序〈蔡文姬〉》等文章,并在历史剧《蔡文姬》里塑造了一个与《三国演义》中的曹操迥然不同的曹操形象,从而在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两个方面都尖锐地提出了“为曹操翻案”的问题。
问题一经提出,立即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文史工作者纷纷撰文,就如何评价历史上的曹操和《三国演义》中的曹操进行了热烈的争鸣。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争论未能充分地开展,也未能深入下去。这就给学术界,特别是给《三国演义》研究工作留下了一大悬案。
粉碎“四人帮”以后,沉寂已久的《三国演义》研究逐渐活跃起来,于是,“为曹操翻案”的问题又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三国演义》研究者都或深或浅地感觉到,要想深入地研究《三国演义》,正确地评价它的思想和艺术成就,就不可能回避曹操问题。
我们认为,郭老有关“为曹操翻案”的论述,既有精辟之见,也有片面之辞,还有自相矛盾之处,应该给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在对曹操问题的认识上逐步地取得一致,从而更好地开展《三国演义》的研究工作。
一
首先应当肯定:郭老提出“为曹操翻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郭老曾说:
曹操虽然是攻打黄巾起家的,但他却受到了农民起义的影响,被迫不得不采取一些有利于生产的措施。由黄巾农民组成的青州军,是他的武力基础。他的屯田政策也是有了这个基础才能树立的。他锄豪强、抑兼并、济贫弱、兴屯田,费了三十多年的苦心经营,把汉末崩溃了的整个社会基本上重新秩序化了,使北部中国流离失所的农民重新回到土地上来恢复了生产劳动。自殷代以来即为中国北边大患的匈奴,到他手里,几乎化为了郡县。他还远远到辽东去把新起的乌桓平定了。他在文化上更在中国文学史中促成了建安文学的高潮。(《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郭沫若《文史论集》第209页)
郭老的这些话基本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作为历史人物的曹操,确实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
当然,作为剥削阶级的典型代表人物,曹操也有着十分突出的恶德劣行(对此,我们在下面还要谈到);但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整体上看,曹操对于社会的发展的的确确是有较大贡献的,在历史上应当占有较高的地位。过去对于曹操的肯定很不够,这是不公允的,应该作出重新评价。
我们认为,在郭老有关曹操的论述中确有溢美之辞。例如:“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并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他打了黄巾,而黄巾农民拥戴他。”“他打了乌桓,而乌桓人民服从他。”(《替曹操翻案》,《沫若选集》第4卷第391页)“不能否认他是受了农民起义的影响,逼着他不能不走上比较为人民谋利益的道路。”(《中国农民起义的历史发展过程--序〈蔡文姬〉》,郭沫若《文史论集》第195~196页)这些话显然是不正确的。不过,郭老郑重指出“曹操对于民族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有大的贡献”,这个基本论断却是正确的;他提出“为曹操翻案”的目的是要给历史人物曹操以较高的评价,充分肯定其历史功绩,这也是正确的。经过争鸣,史学界和文学界的大多数同志对于历史上的曹操的评价终于逐步趋于一致。此后出版的中国通史和文学史,多数都对曹操作了较高的评价。因此,尽管许多同志不赞成“为曹操翻案”这个口号,不同意郭老的某些具体论述,却不能不看到他提出这个口号对于引起学术争鸣的积极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场争鸣,促进了广大文史工作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去分析历史进程,观察历史现象,评价历史人物。正如当年不赞成“为曹操翻案”的李希凡同志所说的那样:
无疑的,这一争论,对于如何正确地评价历史人物,是有着很大意义的。因为问题讨论的性质,并不局限在曹操这样一个历史人物的功过上,而是通过讨论,终于会树立起关于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观点。(《历史人物的曹操和文学形象的曹操--再谈〈三国演义〉和为曹操翻案》,《论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第79页)
今天,当我们重新来回顾这场讨论的时候,应该说已经向着这个目标前进了一大步。这当然是广大文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郭老的倡导之功却是必须肯定的。他对于创立和发展我国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的重大功绩,包括他对于正确评价曹操所作出的贡献,是不能抹煞的。
还应该指出,郭老在争鸣中发扬学术民主的作风也是十分突出的。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与他商榷的文章之多,讨论的问题之广,都是罕有其匹的。而他总是平等待人,既勇于阐述自己的观点,也乐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并且不怕公开承认自己的某些失误。这种胸襟和气度,实在令人钦佩和值得学习。
然而,“为曹操翻案”这个口号本身毕竟是值得商榷的。而且,郭老提出这个口号,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三国演义》而发的。他不止一次地指出:
曹操对于民族的贡献是应该作适度评价的,他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历史人物。然而自宋以来,所谓“正统”观念确定了之后,这位杰出的历史人物却蒙受了不白之冤。自《三国演义》风行以后,更差不多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把曹操当成坏人,当成一个粉脸的奸臣,实在是历史上的一大歪曲。(《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郭沫若《文史论集》第209页)
他还写道:
《三国演义》是一部好书,我们并不否认;但它所反映的是封建意识,我们更没有办法来否认。艺术真实性和历史真实性,是不能够判然分开的,我们所要求的艺术真实性,是要在历史真实性的基础上而加以发扬。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他是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在他并不是存心歪曲,而是根据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的。但在今天,我们的意识不同了,真是“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了!罗贯中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成了问题,因而《三国演义》的艺术真实性也就失掉了基础。(《替曹操翻案》,同上书第188~189页)
问题既然这样明白地摆在面前,我们就不能不把它一一分辨清楚。
二
我们认为,“为曹操翻案”这个口号,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是不科学的,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也是片面的。
何谓翻案?就是完全推翻或基本推翻原先的结论。那么,在评价历史人物曹操的问题上,能够说是“翻案”吗?显然不能。
首先,历史上对于曹操的评价,并不是一团漆黑,一概骂倒;而是有褒有贬,毁誉参半。西晋时,陈寿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评曰:“汉末,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视四州,强盛莫敌。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惟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这是褒。与他同时的陆机在《辨亡论》中则曰:“曹氏虽功济诸华,虐亦深矣,其民怨矣。”这是褒中有贬。在唐代,唐太宗李世民称赞曹操:“以雄武之姿,当艰难之运;栋梁之任同乎曩时,匡正之功异于往代。”(《祭魏太祖文》,《全唐文》卷十)这又是褒。而刘知几在《史通?探赜篇》里却痛骂曹操:“贼杀母后,幽迫主上,罪百田常,祸千王莽。”这又是贬。在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称赞曹操:“知人善任,难眩以伪。识拔奇才,不拘微贱;随能任使,皆获其用。与敌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及至决机乘胜,气势盈溢。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用法峻急,有犯 必戮,或对之流涕,然终无所赦。雅性节俭,不好华丽。故能芟刈群雄,几平海内。”这当然是褒。朱熹在《通鉴纲目》中则指斥曹操为“篡逆”,这当然是贬。但与朱熹同时的辛弃疾在著名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词中却写道:“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这仍然是褒。南宋以后,封建正统观念加强了,斥骂曹操为“奸臣”的议论占了优势,但对曹操持褒的态度,或褒贬兼施者仍代有其人。元代元好问在脍炙人口的《论诗绝句》中写道:“曹刘坐啸虎生风,四海无人角两雄。”明代张溥指出:“周公所谓多材多艺,孟德诚有之。”“汉末名人,文有孔融,武有吕布,孟德实兼其长。”“《述志》一令,似乎欺人,未尝不抽序心腹,慨当以慷也。”(《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魏武帝集》)清代陈祚明写道:“孟德天分甚高,因缘所至,成此功业。”(《采菽堂诗集》卷五)晚清黄摩西更是认为:“魏武雄才大略,草创英雄中,亦当占上座;虽好用权谋,然从古英雄,岂有全不用权谋而成事者?”这些都是褒奖之语。由此可见,郭老所说的曹操从宋代以后才被贬斥,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既然历史上对曹操一直是有褒有贬,也就是说并没有给他定下一个什么“案”,又怎么谈得上“为曹操翻案”呢?
其次,历史上对于曹操的贬斥是否都是诬蔑不实之词?这也要作具体分析。指责曹操是“奸臣”、“篡逆”,确实是封建正统观念的词句,应当予以否定。但是,人们对他指责更多的奸诈和残忍,在陈寿《三国志》、裴松之《三国志注》、范晔《后汉书》等历史著作中则有大量记载。这些记载也可能有不准确之处,但应该说是“基本属实”.这也毫不奇怪,因为曹操毕竟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残忍狡诈、极端自私、反复无常、背信弃义,本来就是这个阶级的特征,只不过这些特征在曹操身上表现得更为充分、更为突出罢了。作为军阀混战中的佼佼者,曹操的每一项功业,都要让人民付出沉重的代价。难道人们指出他的酷虐行为,能说成是使他“蒙受了不白之冤”吗?这个“案”又怎么能“翻”呢?
在文艺作品(特别是以三国历史为题材的戏剧)中,曹操确实主要是以反面人物形象出现的。但是,对此也不能简单地提成“翻案”问题。
众所周知,历史科学和历史小说历史戏剧是既有紧密联系而又性质各别的。前者是要准确地叙述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后者则是要真实地再现无限丰富生动的历史生活,表现特定时代的本质真实;前者要准确全面地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后者则要塑造各种历史人物的典型形象;前者主要借助于逻辑思维,需要的是冷静地分析历史材料,客观地加以叙述,后者则主要通过形象思维,总是融合著作者的满腔激情和主观色彩。历史科学在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时,一般是不考虑伦理道德的,它主要是从纵的方面来衡定其功过,看他(或她)对整个历史进程起的是促进还是促退的作用。然而历史人物一进入文学艺术领域,则不能不接受对他(或她)个人品质的道德评价,而且文艺一般要求截取一个横断面来进行描绘。历史学与文艺相比,前者强调的是功与过,而后者强调的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统一。因此,历史小说历史戏剧的作者,总是根据自己的思想倾向、审美理想、生活体验等,对于历史事实加以选择弃取,而不会满足于照相式地简单地复述历史事实;并且在创作过程中,还常常借助于虚构和夸张,只要这种虚构和夸张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能发生的。这就是说,艺术真实要以历史真实为基础,但二者又不能等量齐观。郭老本人也曾经指出:“写历史剧并不是写历史,这种初步的原则,是用不着阐述的。剧作家的任务是在把握历史的精神而不必为历史的事实所束缚。”(《我怎样写〈棠棣之花〉》,《沫若选集》第2卷第76页)所以,不能要求历史小说历史戏剧中的每一个情节在历史上都实有其事,不能用对历史人物的全面评价来衡量小说戏剧中的艺术形象,也不能因为小说戏剧中的人物形象只反映了某个历史人物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侧面而提出“翻案”的要求。对于传统小说戏剧来说,尤其是这样。元代睢景臣的套曲《高祖还乡》,着重描写了汉高祖刘邦功成还乡时志得意满之态,揭露了他年轻时的无赖行径,而对于他在推翻暴秦以后重新统一天下的赫赫功绩则未加表现。难道我们可以说,《高祖还乡》没有反映出历史人物刘邦的某些本质特征吗?难道可以因为它没有全面评价刘邦的历史作用而予以否定,进而提出为刘邦“翻案”吗?当然不能!
让我们再以郭老自己的历史剧创作为例吧。在他的历史剧代表作《屈原》中,张仪被写成奸险狡诈的阴谋家,宋玉被写成卖师求荣的无耻文人,郑詹尹被写成放毒杀人的凶手。这既缺乏充足的史实根据,更不符合对这些历史人物的全面评价。特别是张仪,连郭老本人也说:“写张仪多半是根据《史记?张仪列传》及《战国策》,把他写得相当坏,这是没有办法的。在本剧中他最吃亏,为了?祀屈原,自不得不把他来做牺牲品。假使是站在史学家的立场来说话的时候,张仪对于中国的统一倒是有功劳的人。”(《我怎样写五幕史剧〈屈原〉》,《沫若选集》第2卷第185页)请问,我们是不是需要大声疾呼为张仪、宋玉、郑詹尹“翻案”呢?在郭老的另一历史剧《高渐离》中,秦始皇被写成暴君。秦始皇的残暴确是事实,但他扫平六国,统一天下,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对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显然是功大于过。那么,是不是因此就要否定剧本《高渐离》而为秦始皇“翻案”呢?由此可见,将文艺作品中的艺术形象的性格和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简单地混淆起来进行“翻案”,往往是行不通的,有时甚至是荒唐的。
历史上的曹操本来就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人物。他集功罪于一身,也集褒贬于一身:既是扫荡群雄,逐步统一北方的英雄,又是残酷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既是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的功臣,又是“所过多所残破”的罪人;既是善于广泛收罗人才,“不念旧恶”的创业之主,又是奸诈忌刻,随意置人于死地的不义之徒。对于这样一个人物,历史小说历史戏剧的作者为什么不可以着重选择他的某一个侧面来描写呢?李希凡同志说得好:“要使普通人民永远记住曹操的那一些有益于历史发展的时间短暂的政治经济措施,而又必须抹掉他在兼并群雄的战争中所遗留下来的‘残戮’、‘屠城’的血迹,是不可能的。因此,即使人民和《三国演义》的作者,完全选择了曹操的‘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性格侧面,也绝不违反历史真实。”(《历史人物的曹操和文学形象的曹操--再谈〈三国演义〉和为曹操翻案》,《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第95~96页)其实,《三国演义》还是尽可能反映曹操形象的各个侧面的,倒是多数三国戏“完全选择了曹操的‘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性格侧面”.即使如此,也应该承认它们反映了一定的历史真实,充分肯定其教育意义和认识价值,而不能因为它们没有反映出曹操作为英雄的一面而否定它们,更不能以此来作为“为曹操翻案”的理由。
三
下面,让我们再从《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形象本身来看“为曹操翻案”这个口号的片面性吧。
在《三国演义》中,确实大量地描写了曹操“奸邪诈伪阴险凶残”的恶德劣行。但是,这类情节的大部分都是以陈寿《三国志》、裴松之《三国志注》、范晔《后汉书》等史籍为依据的。对此,有的同志已经作了详细的对照和分析,我们不再多所举例。可以说,《三国演义》的艺术真实是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之上的。翦伯赞同志说它“肆意地歪曲历史,贬斥曹操”(《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翦伯赞历史论文集》第442页),这显然不符合事实。
其实,《三国演义》不仅大量地描写了曹操的恶德劣行,而且突出地表现了曹操过人的胆略和非凡的才能,兼顾到曹操性格的各个侧面。这里略举几点:
首先,书中第一次写曹操出场就用了浓墨重彩,写得有声有色:“为首闪出一个好英雄,身长七尺,细眼长髯。胆量过人,机谋出众,笑齐桓、晋文无匡扶之才,论赵高、王莽少纵横之策。用兵仿佛孙、吴,胸内熟谙韬略。”(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一第二则。下引此书只注卷、则。)紧接着又介绍了许劭给予他“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评语和他初任洛阳北部尉即敢于棒责权贵的果毅行为。这就收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试比较同卷第一则中刘备的出场:“时榜文到涿县张挂去,涿县楼桑村引出一个英雄。那人平生不甚乐读书,喜犬马,爱音乐,美衣服。少言语,礼下于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游天下豪杰,素有大志。”可以说,两者的形象都本于历史事实,而对曹操的描绘显然更为引人注目。
其次,在《三国演义》塑造的几十个主要人物中,只有关羽被称为“关公”,曹操被称为“曹公”.作者竭力歌颂关羽的“忠义”和武勇,这是后人一致公认的。可是,与关羽处于敌对地位的曹操也被称为“曹公”,就不大被人注意了。其实,这说明罗贯中尽管有“拥刘反曹”的思想倾向,却仍然尽量忠实于历史,把曹操看作高人一筹的人物。
其三,罗贯中为了突出曹操的政治军事才干,除了根据史实描写曹操先后破李莈郭汜,击袁术,杀吕布,破袁绍,征乌桓,降刘琮,败马超,收张鲁,逐步统一北方等重大事功以外,还虚构了一些故事情节。例如,虚构曹操借刀刺董卓的情节(卷一第八则),以表现他的胆识和机敏;虚构曹操矫诏起兵,召集十八路兵马共讨董卓的情节(卷一第九则),以表现他的慷慨不群,敢作敢为。这些情节,在《三国演义》有关曹操的篇幅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这难道说得上是对曹操形象的“丑化”和“歪曲”吗?
其四,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在写到曹操病死以后,引了后人的诗、论、赞共七段(卷十六第六则)。其中,前面四段都是对曹操大加褒奖的。第一段(“后史官有诗曰”)热烈赞颂了曹操芟刈群雄之功,起句便是:“雄哉魏太祖,天下扫狼烟。”结句则是:“豪杰同时起,谁人敢赠鞭?”简直把曹操的军功说成了天下第一。第二段(“史官拟《曹操行状》云”)则依据《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中对曹操的颂扬改写而成,全面地肯定了曹操的政治、军事、文学才能和执法严峻,生活节俭等品质。第三段即系陈寿在《三国志?武帝纪》中的评语,对曹操的评价也是很高的。第四段(“宋贤赞曹操功德诗曰”)指出曹操“虽秉权衡欺弱主,尚有礼义效周文。当时若使无公在,未必山河几处分。”对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持明确的肯定态度。第六段(“唐太宗祭魏太祖曰”)说曹操“一将之智有余,万乘之才不足”,这虽说不上是怎样的褒,也说不上是怎样的贬。实际上,唐太宗认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并不是什么过错(李渊李世民父子在隋末天下大乱时立代王杨侑为帝,同样也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是惋惜他就此止步,安于当周文王,不肯痛痛快快地取汉献帝而代之,所以说他“万乘之才不足”.只有第五段(“前贤又贬曹操诗曰”)和第七段(“宋邺郡太守晁尧臣登铜雀台,有诗叹曰”)才是贬抑曹操的。很明显,罗贯中把这七段有褒有贬、褒胜于贬的诗、论、赞放在一起,决不是为了“肆意地歪曲历史,贬斥曹操”,而是表现出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说,《三国演义》对于曹操的描写,总的是做到了把艺术真实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之上。它写出了曹操性格的各个侧面,丰满生动,真实可信,塑造了古典文学中一个难以企及的人物形象,一个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 郭老说:“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他是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但他并不是存心歪曲,而是根据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的。”先撇开“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一句不谈,说罗贯中“是根据他所看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的”,这与其说是对罗贯中的批评,毋宁说是对他的高度赞扬。“根据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难道不正是严格的现实主义吗?从莎士比亚到巴尔扎克再到托尔斯泰,从《诗经》中的大多数无名作者到杜甫再到曹雪芹,难道不都是“根据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吗?生活在元末明初的罗贯中(须知他比莎士比亚还早二百多年呀!)能够做到这一步,实在难能可贵。对此难道不应该大加肯定吗?固然,罗贯中不可能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所看到的历史真实性是有局限性的,他不可能全面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但是,我们只能指出他的局限性,却不能否定“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既然已经承认这是一种“历史真实性”),也不能否定在此基础上创作的《三国演义》的艺术真实性。“翻案”之说,实在不能令人信服。
至于说罗贯中“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这又有什么奇怪呢?“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生活在六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罗贯中,不“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又该根据什么?难道要他根据当时还不可能有的资产阶级思想乃至无产阶级思想来评价三国人物吗?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指出罗贯中对曹操的描写受着封建正统观念的影响,却不可能要求他按照六百多年以后的观点来写作《三国演义》。正如大家熟知的,莎士比亚是按照资产阶级的意识来写作剧本的,却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很高的评价;巴尔扎克是根据贵族保皇党的意识来写他那编年史式的杰作《人间喜剧》的,恩格斯却称他为“比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左拉都要伟大得多的一个现实主义艺术家”;托尔斯泰是根据“一个因为迷信基督而变得傻头傻脑的地主”的意识来从事创作的,列宁却称他为“俄国革命的镜子”.这几位伟大作家的成就都是现实主义的胜利。那么,对于六百多年前的现实主义作家罗贯中,又为什么要苛求呢?难道他思想中有封建意识就是“为曹操翻案”的理由吗?
郭老一方面说“《三国演义》是一部好书,我们并不否认”;另一方面却又责备《三国演义》把曹操写成了一个粉脸的奸臣,“实在是历史上的一大歪曲”.这样一来,《三国演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好书”呢?这种矛盾的评论,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形象就是毫无瑕疵的了,更不认为罗贯中的写法就是人人都必须效法的模式。我们只是不赞成“为曹操翻案”这个笼统的口号,不赞成用对历史人物曹操的全面评价来否定《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形象,而主张对这部六百多年前产生的古典文学名著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价而已。作为二十世纪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当然不应该局限于罗贯中的水平。如果今天或者将来有人要以三国题材来创作小说或戏剧,当然应该比罗贯中站得更高,严格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则,运用形象思维规律,塑造出与《三国演义》风貌迥异的艺术形象,而且完全可以比《三国演义》中的形象更丰满,更完整,具有更高的艺术概括力,因而也更能受到人民的欢迎。不过,这已不是什么“翻案”的问题,而是对古典文学遗产的继承、革新和发展了。
原载:《社会科学研究》1982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