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形式多样
江西省民宗局通过开展“六个一”(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宣传月、举办一期培训班、编印一本宣传资料、进行一次专项调研、征集一次意见建议)系列活动,纪念《条例》颁布十周年。
上海市民宗委先后召开3场座谈会,就《条例》实施情况分别听取区县民宗办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宗教局组成4个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赴全省各地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从宗教工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宗教团体等多个层面听取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并形成了书面报告,为修订和完善《条例》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泉州市民宗局组织全市性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市直13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座谈《条例》实施十周年工作情况,并针对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基层宗教执法队伍不强、宗教房产落实难度大、条例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老问题,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形势下宗教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邵阳市民宗委党员干部集中重温《条例》,结合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提出7条有关修改完善《条例》方面的意见建议。
吉林省前郭县民宗局采取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共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挂条幅80余个,发放宣传单2000张。同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利用讲座的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宣传。
二、《条例》颁布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十年来,各省民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教的意识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日益上升。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得到进一步有效保障,宗教专项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新的突破,基层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宗教领域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提升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并引导和鼓励了宗教界热心公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条例》颁布实施十年来尚存在的问题
当前宗教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更为困难复杂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各地宗教部门以《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查找了一些制度设计和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条例》一些内容还需增强操作性;普法方式和法治氛围有待完善和强化;宗教执法主体和执法水平尚需提高。基层宗教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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