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东北榆树县的地方,有个“猪手刘先生”,他可以记得自己前三生的事情:最初,他是个孝子,对父母很好,以后就投生到一个很有钱的家里。他父亲四十多岁才生他做儿子,等他到十三岁就给他结婚,娶一个太太比他年长一两岁的。他父亲虽已有五十多岁,但是淫欲还不断,又讨个小老婆,这个小老婆和儿子的媳妇年纪差不多。刘先生有了太太不到一两年,生了个儿子,等他这小孩子到十三岁,他又给小儿子结了婚,小儿子的太太也是比他儿子大几岁。就在这个期间,他父母亲已经都死了,只剩下他父亲那个小老婆。他看父亲的小老婆生得很美丽,就据为自己的太太,而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又死了,他一看小儿子的太太相貌也生得美丽,于是又把儿子的媳妇,也做为自己的太太。于是,小的母亲也做了他的老婆,他儿子的媳妇也做为他的老婆,这样子上争其母,下引其媳,这时候他只有二十八、九岁左右。等他过了四十几岁时,他才开始觉悟,自己想:‘唉!我这一生所造的罪恶可太多了!把自己的母亲也做为自己的太太,把自己的媳妇也做为自己的太太,这罪业可造得不小!’于是他就学著信佛念经,专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念了十几年,到他五十多岁时就死了。死后到阎罗王前,阎罗王是管理地狱里一切鬼的王,是最厉害的,其脸黑色, 毫无人情可讲。他就被阎王审问:“你为什么尽造这些恶业?现在应该把你放到油锅地狱里,用油锅炸你!”于是叫来两个鬼,把他拉到油锅去炸。这时旁边有个判官说:“不可以的!”阎罗王问:“为什么不可以?”判官说:“因为他念过金刚经,现在他的肚子里还有金刚经的存在,必须要先把他肚里的金刚经吐出来,等没有了,然后才可以用油锅炸。”
于是又叫他投生去做人,他就投到一个很穷的家里去,父母亲是贩卖点心。这孩子从小就特别欢喜吃东西,把肚子吃得很大很大,等到五岁时因肚胀太大便死了,死后他父母一起说:“他肚子为什么这样大?到底肚里有什么?我们把它割开来看看!”就把肚子剖开,原来肚里有一块好像金刚石那么硬的东西,旁边的鬼就说:“哦!这回可以叫他去炸油锅了!’乃把他带回去见阎罗王,说:‘现在可以先叫他投生做猪去!’他又投生做猪,被人喂得很肥,然后宰了,又再回到地狱要把他用油锅来炸,他对阎罗王说:‘你不必再炸我了,给我还投生到世间做人吧!你给我留一只猪手,做个证明,让我劝令世人不要造罪业。”阎罗王说:“这样子也好的!”于是让他投生做人,姓刘。一般人因为他有个猪蹄子,所以叫他做“猪手刘先生”,这个人我亲自见过他,并且和他谈过很多话,所以才知道他记得自己的事情很清楚。这就是由恶趣造成的因缘。地狱是很危险的地方,希望人不要造恶业,否则苦报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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