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吉林讯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3日经中国佛协批复同意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传授三坛大戒。
为进一步加强佛教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积极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的通知》(中佛会【2016】179号)教制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好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传戒活动,确保传戒法会如法如律进行,不断提升出家僧众的整体素质,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1月26日,吉林省宗教局、吉林省佛教协会共同召集了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住持及相关负责人就传授三坛大戒相关问题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明确了此次传戒活动由吉林省佛教协会主办、长春市佛教协会协办、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承办,省佛协的主要职责是前期准备、戒子审核、传戒程序、戒牒发放;长春市佛教协会职责是配合省佛协和长春市宗教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职责是搞好传戒场地的后勤保障工作。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还成立了吉林省佛教协会传戒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吉林省宗教局主管副局长安玉杰、吉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海忠、吉林省宗教局宗教一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此次协调会。并就动员部署工作做了实际安排,以便更好的使长春万寿寺暨百国兴隆寺传授三坛大戒的各项准备工作、戒期管理工作、戒场结束后总结工作规范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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