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杀有情当成为慈悲对象--不可以杀生 杀生的罪过是很大的,其理由是,任何一个众生,除了自己的生命以外,是没有更加可爱惜的,而不怕死的众生是很稀少的。一切众生都具有生命,有着苦乐的感受。对于这些相同的原因,自己是如此,其它生灵也是如此。在佛陀的大悲心中,对于有情没有亲疏之分,一切都是平等的;既不会偏袒人,也不会偏袒动物--佛陀始终处在平等自性之中。包括小动物在内,凡是具有生命的,对于它们,我们根据自己的感受,是不可以伤害的,这是佛对弟子们的教诲。《大乘圣布施波罗蜜多经》中讲,"所谓生命,即是甚至对于蝼蚁在内的有情,都是可爱的、珍惜的和惬意的。对于自己,生命也是可爱的、珍惜的、喜爱的和悦意的。困此,谁也不愿意别人杀害自己,或指使他人杀害自己,以及随喜别人杀害自己,。自己也不杀谁,不指使人去杀谁,不随喜杀谁。所以,大菩萨是舍弃杀生的。在怀胎之中,皆爱自之命,珍惜自家命,亦应不杀生。"《章节经》中云:"一切有情生命皆可爱,遭受惩罚自然生恐惧,由此揣思自己之感受,不可鞭挞亦勿要杀生。"现在,我们到处都能看到那些鸡、鱼、兔子和猪等有情,被送到屠宰场的情景。此时,如果将它们观想成真实的自己,先想一想,过一会儿后,我们肯定会毛骨悚然的。逃也逃不脱,反抗也不能,又没有保护拯救者,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会感受到极大的恐怖和撕心裂腹的痛苦。可爱的和可珍惜的生命,现在就要失去了,就要去另一个世界了......由此对比我们人的身体,其忍耐度是很小的,连被针扎一下的疼痛也不能忍受,马上会喊"哎哟、痛哟",会躲避的。那么又怎么能忍受那用刀割断脖子,从胸膛中取出跳动的心脏等的痛苦呢?!这样仔细地思考,我们肯定会不由自主地生起慈悲心的。动物除了不会讲人话外,其痛苦的感受与人是明显一样的。在宰杀那些动物时,能叫出声音的动物,它们会发出凄惨的叫声明;不能叫的动物,因不能忍受剧痛而心惊肉跳,极力挣扎--这些都是能亲眼看到的。我在和一位汉地居士闲谈时,她说,她在末入佛门以前,曾经宰杀了一些鱼。我就问:"你在宰杀那些鱼时,它们难以忍受被宰杀的痛苦而翻跳颤粟,你见了心里感觉如何?对鱼不能忍受如此剧痛,你心里曾考虑过吗?"她们:"它们不能忍受剧痛,我也想到了,但是,为了食物的原因,便照父母的话,不得不杀呀。虽觉得很对不起,但一边想就一边杀了。"这说明,她是稍有考虑的。如果细加考虑的话,至少那类似"对不起"的感受谁都会产生的。
可是,一般人是连考虑都不会考虑的。愚者们除了自己以外,对其它生命的苦乐是想都不想的。以前,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们家乡有一位喜欢经常殴打折磨他人的干部,后来很不幸运他也被定了罪,成了被他人殴打的对象。他这才如梦初醒地说:"根本没想到,以前在殴打他人时会给人造成这样的痛苦。现在,落到了自己身上,才发现有这么大的猛烈的痛苦啊!"确实如此,那些喜欢杀生的人们,除了自己以外,对其他生灵的痛苦,一点也不考虑不关心,满不在乎,肆行屠杀。可怜呀!许多没有依怙的、弱小的动物,毫无罪过,就受到如此残酷的惩罚,真是太可悲愍了!这个社会对那些动物太不公正、太不平等了。 我们人类比起那些动物来,有着崇高的智慧,但因为错误地应用,想出各种不同的屠杀手段,过份地宰杀动物,从而使得某些动物已从根本上灭绝,虎和犀牛等许多珍贵动物也快要灭绝了。有情共业所成的这个世界,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在一个大家庭里一起生活的人和非人的众生,应当要千方百计相依并存。如果一类的生存有赖于另一类灭绝的话,对于人类一定是没有长远前途的,这也是与文明思想所不相称的。我们人类,对大自然中所有的动物当以慈悲的眼光,加以适当的保护和饲养。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得那些动物们从生死畏惧中解脱出来,而且有些环境保护组织也宣布对动物适当的养护间接地对于人类也有着不小的益处。确实从各方面都是有巨大的利益。不过,遗憾的是,随着那些干恶劣行径的人的增多,这个时代的动物们出现了新的危机。不论什么动物,人类都对之不加区分地乱杀,由此食血肉的弊习如燃林之火蔓延各地。天上飞的,地上行的,水中游的,总的来说,现在几乎找也找不到不被食用的动物了。在以前,习惯中是不食用狗、马等肉,以蜘蛛、蝎子、青蛙和虫子等的肉。而今,这已成为"上等食品"被随意享用了。特别是小的生命,如虫类,身体很小,为了填饱一次肚子吃它们,就需要杀死成百上千的生命,会造下很大的恶业。还有比这更恐怖的,那就是活吃动物的习俗。听人讲,有打开活猴的头颅,一口一口地吸吮其脑浆的;有从活蛇的尾部开始,爱渐分割,一段段食用,并且,对吃剩的蛇,将其被切断处放到油中炸一下,不使其死去,等到第二天接着吃的......我自己曾亲眼目睹,在汉地一些大饭店,有很多象蝴蝶的动物装在一个盘子里,往上面倒上滚烫的油,过一会儿,那些小生命如同恢复知觉一般,蠕动起来,有些掉到了盘子外面......这时,食客们用筷子挟着活生生地吃了。我见了,很是惊愕!为什么要干那些生吃活吞的罗刹勾当?!为什么要残害无辜的生灵?!为什么要无视那些动物的生命价值?!就这样没有丝毫恐惧、没有丝毫羞耻地,如野鹰围抢撕肉般,蜂拥争夺地狂食--看着他们的"吃法",真象一群凶恶的猛兽,我心中十分难过。对于老虎吃人,人们称它是凶恶的动物,但是人吃了活着的动物,却不称人是凶恶的。仔细想一下的话,在所有的动物中,最残忍的不就是那些干恶劣行径的人吗?!那些人的行为太野蛮了!一般来说,女人自然比男人胆量小,性情温柔。所以我想看看,她们敢不敢吃活生生的动物。有一位女性,看上去知书达礼,品行贤淑,而且禀性纤柔还轻声细语的。就是这样一位女性,我却清楚地看到,她也无所踌躇,叭哒着嘴巴,有滋有味地大嚼起来,令我很失望。另外,某些动物展览上,在观众面前,将"咩、咩"惨叫着的山羊扔到狮子面前,让它们吃;赌博斗鸡,让两只鸡相互疯啄身上的羽毛,直到毛被啄光,啄出粉红的肉体,最后其中一只将另一只活活啄死--这些难以忍受的无量折磨,真是让动物们承受着地狱之苦啊!然而,又有谁来同情它们?又有谁来救护它们?假如换人去遭受这些痛苦,然后杀掉,那么,所有的人都会感到震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有过以活人做医学实验的历史──现在,人们对此又有如何的评论呢?人和动物同样具有如来藏,而且苦乐的感受也是相同的,但为何一类是"宝贵的生命"而另一类却是无任何价值的呢?对二者划分的差别如此之大,根据因果,是十分不合情不合理的。仅仅不会说话,没有能力,以此为理由,就可以随意折磨的话,那么,对于婴儿也应当随意虐杀了。然而,婴儿一生下来,因为是有生命的有情,就完全拥有了生存的权力,不可以随便杀害。如是,所有的动物也是一样的呀!苍蝇和蚊子对人们稍有打扰,在卫生上有所影响,以及给身体带来很小的痛痒,便人人喊打,甚至在戏耍时,也去杀死它们。不仅一般人这样,而且有些居士也杀蚊蝇,却还认为"不算杀生"。还有口念"阿弥陀佛"圣号,拍死苍蝇的。那些远离佛法教导的一般人不懂是不奇怪的,而少数居士也这样做,这就太不应该了。如果将自己观想成蚊蝇,蚊蝇观想成自己的话,就会知道,恶报所转生的蚊子,因愚痴愚昧,将人的血肉当作自己的食物。它们用嘴刺吮时,根本不知道人会有痛苦,因此它们不是故意伤害人。被蚊子叮了的疼痛,对人来说是微小的,而对如此微小的痛苦也不能忍受,去故意断除其生命,这对于蚊子来说,一生中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灾难和更大的打击了。如果公平合理地分析比较这两件事,你就会知道所做的是否应该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是真正相信佛法的话,这蚊子也是过去世的父母,对于它们的一点过失,就施以如此大的惩罚,这怎么可以呢?因此,对于受到恶业果报的那些众生,应当发起慈悲心。为了使其从恶趣中解脱,向它们念诵"阿弥陀佛"是很恰当的。相反,以念"阿弥陀佛"作为杀生的咒语,这是十分荒谬的!又有些人说,被蚊子叮了,会使人染上传染病,因此应该将它们杀死。尽管如此,但人们更应看到肺癌等很难治愈的很多疾病中,百分之八十至八十五是因吸烟所致。染上这些病后,其治疗的方法主要是手术,而能够治好的,只有百分之十多一些。仅在中国,每年因吸烟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就超过50万。如果自己不吸烟,但旁边的人吸烟,那么罹患肺癌等疾病的危险也特别大──这是美国医学专家对1900多对夫妇进行的调查的结果。这与蚊了相比,染上病毒的危险是一样的。所以,为何杀死蚊子而不杀死旁边的吸烟者呢?!原因仅仅是一个(人)有救助同情者,而另一个(指蚊子)没有,并且也是对于因果没有如理思维的结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理由可言。所以我们对待弱小的生命,要宽恕忍让。以前,西藏的许多高僧大德在夏季,每天都脱掉上衣,特别对蚊子进行血肉布施。虽然我们不能仿效这样的善行,但也应该尽量随喜(不杀害蚊蝇)才是! 二、杀生者成熟不善果报──不应杀生 对于在燥湿环境中生存的弱小生命,不仅因为它们是悲愍的对象而不能伤害,而且,若真正相信因果,自己在现世和后世,因杀生而要经受成熟的恶报,所以也不可以杀生。那些杀生的果报,也许是现世报,即现世成熟使自己此生短寿;假如此世因缘未成熟,那个业果没形成,那就成为来世报,或者是将来某一生之果报。所谓"来世或将来某一生之果报"是必然要经受的。就所受果报而言,有几种:因"异熟果"而在地狱恶趣中,经受长期的剧烈痛苦;若万一由此解脱,得生善趣,那也会成熟其"增上果"而生在不适意且恐怖的环境之中;此时,还有"等流果"要经受:其中的"受等流果"使其短寿;即便是在那短暂的一生,也因"行等流果"使自己乐于从事杀生之业;由此,所行恶业不断积增,因"士用果"而积累趋入不善之业的种子,成为自己生生世世不得安乐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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