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念处禅观修法
Vipassana Bhavana
Boonkanjanaram
Meditation center
简 介
第二版「身念处禅观修法」(Vipassana Bhavana)的章节标题和题材跟第一版完全一样。但1.1.1节(什么是佛法),为了更清晰阐明什么是我们所谓的「真正的佛法」,我们将这一节重新编写。这一节中,我们也将英文字调到巴利文的前面,这样子读者可以不必时常中断阅读,为查阅巴利文索引(附录C)而中断。另外,全书中多处佛法也重新精炼和编写过——其中有许多是学生对本书曾经提出质疑之处。
在这里我们必须说明为什么要频繁地使用巴利文:其目的何在?在布堪甲那南这里教导以英语为母语的外国学生时,因为老师不会说英语,翻译会说英语和泰语,而外国学生不会说泰语,这种情况下,巴利文或多或少就成为第三种共通的语言了。例如,老师问学生是什么创造了他?学生回答「Kilesa」(烦恼)或三种「tanha」(贪爱),老师不需要透过翻译就可以知道他正确地回答了烦恼或渴爱。对于美国学生而言,他们可以很容易在当地大学图书馆中找到由英国巴利协会(P.T.S.)翻译的巴利圣典的英译本(藏经),因此会比较擅长使用巴利文。但是对于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欧洲学生而言,就不易阅读英国巴利协会的英译本,因此也不擅于使用巴利文。针对这些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欧洲学生,我们在本书的开头——内容稍难的1.1.1节,加入一些简单的解释,并尽量少用巴利文。
如果问道: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简单地说,渴爱(3种贪爱)是苦唯一的因,并且存在一条灭苦之道。而此灭苦之道即是由实践八正道;亦即中道来成就的。它是从念住的修习四念处下手而体证身心的三法印(无常、苦、无我)。本书所谈到的四念处修法就是以四个基本念住之一为所缘的身念处修法。
这种修法要观照个人的身和心,而非观察个人身外之物。身和心必须被清楚地觉照——包括精进、正念和正知。
涅槃是断除烦恼和止息苦痛的法;而涅槃之道,详述之即十六阶智。这十六阶智事实上是以上述能照见三法印的实相般若逐步证得的——然后才导致涅槃。然而只有某些阶智(第1.3.4.12阶智)才是具有决定性的,而其它的阶智仅是伴随着他们而生的。
有人会问道:用「心王-心所-色法」这个名相来描述身心真正的用意是什么?心王-心所可说是「识的状态」(注1),因此可以提醒我们心不是一个坚实或永恒的个体,只是一连串剎那生灭的识的状态。(事实上,我们整个「世间」——蕴的世间——在每一剎那只是这些识的状态之一而已。)如此看待此心(迅速生灭而不实的),我见就不易起现行。心王-心所是出自佛法阿毘达磨(分析的教法),而阿毘达磨的要旨就是将身心分析成更微细的功能和部分——然后去观察每一部分皆无我。
最后,对于要从事这种修法的学生很重要的是——要了解这种修法和其它现今毗婆奢那修法不同之处:
1)虽然修行者最后要观照身心两者,但他必须从观身入手,保持观身直到观身够清楚了,心就会显现(这是因为身是粗显的——因此较易观照)。这点是根据佛音论师所著的《清净道论》的指示(第十八品,269页):
「当他对于色身次第澄清、去结,而极清净之时,则他障碍的烦恼沈落,如无浊泥之水,心得清净,对于以彼(色),为缘的非色法(心)亦自得明了。」
修行者必须不断地观身直到真正明了心为止,而观照的智慧改变我见之前,他将无法进至其它阶智和达到涅槃。
2)必须视身心为实相——亦即将他们视为四念处之一(身、受、心、法),并以三心:精进、正念和正知来观照身心。
3)观身时必须观照整个色身——而非色身的一部分,如脚、小腹等。
4)这种修法只有念住(正念)是不够的。正念必须配合正知,正念和正知要一起运作。正知即知道坐的、站的是色身非「你」等等,听的、看的是心非「你」等等。太多念住(正念)而没有正知,事实上是不好的——导致偏定,而隐蔽了智慧。
(注1:共有89种包含所有有情的心活动的识——有时或称为「心」,但心或识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它是由各种不同的心所法所组成的。例如,任何89种识其中一识都可以分成几个部分,见附录B。)
5)这种修法用以防止生起喜欢(贪)或不喜欢(瞋)——而因此可以改变我见(痴)。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不能防止喜欢或不喜欢,就不是四念处的修法了。举例来说:以正思惟(如理作意)——观照改变旧姿势时不是出于贪欲——而是要对治身苦。「如理作意」也要用于知道吃饭、沐浴、工作等等不是为了享乐,而是要对治身苦。我们必须随时保持如理作意以防止生起喜欢或不喜欢。而且刻意走得很慢或以缓慢的动作做工作都是出自贪欲,因此不适用。所有的动作必须以自然的方式运作,而我们只要随时保持如理作意以防止喜欢或不喜欢生起即可。
(注1:一本小本的口袋型书本「什么是佛法」最近已经在布堪甲那南中心出版了,这本书是一本简介佛法和禅修的书,内容从「身念处禅观修法」(Vipassana Bhavana)的1.1.1节取出,并且有英国比丘的修行经验和他与老师面谈的章节,此书可在曼谷的书局找到或写信至本中心索取。)
第 一 篇
理 论
一切有情,不管是已生或将生,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他们的躯壳而(死)去,认知了有情共同的命运,智者应该努力修行而过着高尚(宗教)的生活。
(无问自说经,小部尼柯耶,25,iii,189)
……用虔诚的心归依佛、法、僧,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用虔诚的心持戒:不杀生、……不饮酒——放逸之因……用虔诚的心持这些戒,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他所做的,尽是慈悲——阵阵慈悲的馨香……,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然而他所必须做的,只是一弹指顷的,无常之想。
(增支部尼柯耶,第九册)
1.1佛法
二千六百年前,印度北方释迦小王国的悉达多太子,因为见到他生活周遭苦的逼迫,离开了他的妻儿(注1)展开独自追寻灭苦的方法。他追随当时印度苦行者的修行目标寻求神我——或不死。他跟一位老师修行,成就了第七次第定(共有八个次第定、四种色界定、四种无色界定)。后来,和另一位老师修行,又成就第八次第定。但他很快地发现这些禅定只是暂时的状态,根本无法灭苦。然后他开始修苦行,这种苦行是以绝食来净化灵魂而摆脱苦痛。他一直修到全身只剩下皮包骨。最后他接受一位名为苏嘉塔(Sujata)的牧羊女所供养的热乳粥而停止了绝食的苦行。他体会到极端的欲乐(定乐)和苦行并非灭苦之法。唯有中道法才是灭苦之法。当夜,在禅定中,他体证了四谛法而彻悟了。他就是后来为佛教僧侣所熟悉称颂的无上正等正觉者(三藐三佛陀)——或「不由他的觉者」。
今天世界上越来越多人,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富足生活,但是内心却觉得很空虚,都逐渐转向学习四圣谛和中道法。释迦牟尼佛经过四十五年辛勤地弘法利生,他只教导一件事:「苦和苦的止息」。佛陀并不喜欢探究类似「宇宙有尽无尽」这种令哲学家殚精竭虑的问题。然而他却明白地指出整个宇宙的器世间是色法,而生于其中的有情是心法与色法(名色或五蕴)。在佛陀体证的教法中,并没有永恒的自我、上帝创造的灵魂或人的灵魂。佛法的修持,其实可以简单地定义成把身心当不断变化的事物来观照(明觉)而已。经过二千多年来,透过许多身心观照的结果已经累积了大量的专门知识。(甚至近代西方国家对于「梦」的某些研究成果,早在两千年前就为佛教徒所熟知了)。
(注1:他们后来又团圆了,在他悟道几年之后和他身边的常随众回到故乡,他为他父亲、妻子和儿子说法。)
1.1.1什么是佛法?
1.1.1.1简介
真正的佛法不是寺庙、佛像、供养僧人托钵的食物或是仪式。虽然这些事物都很有价值,但并不能代表真正的佛法。那么什么是佛法呢?如果说佛法是以正念、正知修行,引发般若智慧而断除烦恼并止息苦痛——这个概念更接近答案,但还不够清楚。
如果说佛法是色心二法——那么就更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心」(注1)这个字所传达的概念是:一个紧凑的心,整个是一体的,处理所有各种不同的精神作用。为了更真实地描述心,可以将心表示成很多心态(心王),每个心王个别生起并且彼此不同:如看的心态与听的心态不同,妄想的心态与修行时观身的心态不同等等。「我们」这个整体存在的感觉,也只是每一剎那生起其中一个心态,而下一剎那迅速地被另一个心态所取代而已。
但光讲心态(心王)还不够,心态(心王)其实是由52个心所法所组成的(例如:触、受、想等都是心所法),所以对心的真正的定义变成「心王—心所」,如果现在将色法也加入佛法实相的定义中的话就成为「心王—心所—色法」。但心王-心所-色法还不是有情身心整体的「描述」。如果修行成就(体证身心非「我」)会达到一种状态,此时短暂的道剎那将生起而断除烦恼,这种道剎那是以涅槃为所缘,而涅槃是佛法的实相之一。
(注1:完整的解释请参阅本书后面附录C巴利文索引。)
因此我们最后对佛法实相的定义变成身心和觉悟——或者用巴利文表达即是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对佛法而言,这四法都是实相,这表示这四法在宇宙中都是「真实的」——亦即他们不用透过概念去了解。所以宇宙中每一个有情都由前三法所组成——心王——心所和色法,而涅槃——是开悟的四个道果当中,能断烦恼的道剎那的所缘——是实相中的第四法(重要的是,要了解涅槃只是心在特定的般若智慧状态之下的所缘,涅槃真正呈现的是非常短暂一剎那的安祥与宁静——而它的属性不与烦恼相应)。
佛法立前三法(心王—心所—色法)的目的是要证明「你」实际上由许多部分组成(迅速生灭的心和迅速生灭的色身),因为没有任何一部分是「你」,他们所共同组成的也不会是「你」,在佛法中,这种将色心二法分析成不同的几个小部分的科学称为阿毘达磨:这种科学能帮助我们更容易认清所谓的「我们」是非男、非女并且无我等等。
那么我们第一次对佛法下的定义就是这些实相(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才是佛法—真正的佛法。
世界上每个有情都符合这个色心二法的定义(心王-心所-色法)。而无情只是物质,是色法。即使那些不了解这个定义,或未曾听闻佛法的人,还是由心王-心所-色法所组成的,而涅槃还是存在于心完全清静时可达到的一种状态。希望在你读完对真正佛法简单的定义之后,能对以下各节中,我们老师针对这个重要标题所作更深入的讨论,能有进一步的信心。
1.1.1.2讨论
可以将佛法定义成两方面:
1) 自然界的真实状态,和
2) 2)佛陀的教法
1)自然界的真实状态
佛说「Sabbha dhamma anatta」意即「一切法(事物)无我」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宇宙中的四种实相——心王、心所、色法、涅槃都有共同的一个特性:他们都是无我的。
这四法是自然界的真实状态(sabhava dhamma)——亦即无我、非男、非女、无上帝等。「sabhava」(实体),在这句话中专指无我、无男、无女等。无我是三法印(无常、苦、无我)之中,唯一可以适用于这四个实相。因为涅槃是出世间法:是常、乐、但无我的,而心王-心所-色法是世间法:是无常、苦、无我。
a)每个人都具足四法中的三法(心王-心所-色法)。或者可以将这四法摘要成心和身(名和色)。或者将他们细分的五个部分,称为五蕴:色、受、想、行、识。这三法(心王-心所-色法)将我们束缚于生死轮回——不断地生、老、病、死之中。这三法(心王-心所-色法)由因缘而生,而且彼此互为因缘(如:有身无心不能活动,有心无身不能作用)。而且身心在一生当中不断地迅速生灭,不管我们察觉与否,每一剎那,身心都不断地生灭变化,这是世间法,而这个体性的推动者并非上帝、梵天或其它神秘力量的介入。
五蕴或身心是苦(苦谛)(「sacca」是「真谛」之意。因此「dukkha sacca」是苦谛——第一圣谛)。五蕴是真正的苦谛,是苦因的果,苦因是渴爱,如第二圣谛,苦集圣谛所述。身心真正的创造者是烦恼,烦恼是渴爱,或者对修行而言,烦恼即是贪、瞋、痴。也唯有烦恼才能创造身心。身心(五蕴)即是我们一般认为的男、女,或此人、彼人,或这个国籍的人那个国籍的人。这个因(烦恼)和果(五蕴)都有三个特质——无常、苦、无我,这是自然的法则,没有任何一个有情是例外的。
b)涅槃也是实相,但它不属于五蕴—
—亦即不属于「世间」(佛陀说:对众生而言「世间」即是五蕴,因为我们都是透过五蕴来经历每一件事物。这个「世间」可以称为「蕴界」或「身心世间」。)涅槃为道剎那所缘,道剎那可以断烦恼而灭苦——道剎那生起于十六阶智中的第十四阶智——且果心会随之而来(第十五阶智)。涅槃称为出世间法,因为涅槃可以断除烦恼而灭苦。涅槃是常与乐,但它不是男或女——无我。
这是真正的佛法。悉达多太子凭着自己的努力发现了这个智慧——也就是四圣谛。没有人教他,因此他被称为「大阿罗汉——无上正等正觉」(「悟不由他的觉者」)。
2)佛陀的教法
这是佛法的第二种定义方式。佛陀的教法,视个人根机的不同,会产生三种不同的利益:
a)对现世有功德利益。
b)对来世有功德利益。
c)究竟的善法益,或称为涅槃,能灭苦。
a)的例子,如经典谈到不要生气,佛陀教我们不要瞋恨。佛陀说「不要伤害你的心」。因为瞋恨只会伤害你自己而不是别人。
b)的例子,如有关持戒律或修习禅定的教法。
c)佛陀教授达到涅槃的方法——涅槃的乐不再变苦,不像世间的乐是苦乐参半的。
这里我们只谈涅槃可以灭苦,真正的苦是五蕴或身心(名色)。最后五蕴完全灭尽时,才能完全达到涅槃(般涅槃)。如佛陀和佛陀当时的彻悟者阿罗汉自己都不会再出生而产生痛苦了。
那么,什么是佛陀所教导灭苦的方法呢?
他所教的是八正道中的戒、定、慧(清楚认知)。
为什么是八正道中的戒、定、慧呢?
因为八正道中的戒、定、慧是中道法,而中道是成就四圣谛所必需具备的。
八正道称为中道并且是「唯一的道路」可以到达四圣谛而灭苦。
中道意即避免欲乐和苦行两种极端的行为,这是佛陀从当时婆罗门教的修行者当中所发现的。这些婆罗门的修行者认为:自我苦行可以去除贪爱而自我放纵可以去除瞋恨,中道也有避免贪瞋的意思。
体证四圣谛有什么利益?
这个利益就是灭苦。苦灭于以涅槃为所缘的道剎那,而道剎那生起时,能断除残余的烦恼而灭苦(第四道果)。涅槃是非常快乐的,因为不再生死轮回。
你说的非常快乐是什么意思呢?
这种快乐是永远不再变苦的乐,不同于世俗之乐,因此佛陀说「涅槃是非常快乐的」。
怎么会生起快乐呢?
因为涅槃不属于五蕴,五蕴是真正的苦(苦谛)。如果你没有五蕴就不会再受苦——诸如老、病、死、哀伤、忧戚等等。这就是为什么涅槃是快乐的,它不像世俗之乐是苦乐参半的,涅槃是佛法中最高的善法。
由戒、定、慧组成八正道。而戒、定、慧那一样先呢?我们是要先持戒清净了,然后才能体证定和慧吗?
八正道当中的戒、定、慧是一起修的而不是一次修一样。就像一颗药丸有三种成分:我们是一次吞下去的。定的修持是平静、喜悦的——尤其是达到专注(深定)的人,定是非常快乐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说唯有涅槃是乐呢?
虽然修定是善法,定能降伏烦恼(盖),但定只是暂时的平静,只有五盖被压制住时,才能维持定的状态,而且快乐的程度是取决于禅定的深浅。
但这种禅定的乐受仍在苦乐轮回之中。
禅定的修行在佛陀之前早就存在了。佛陀修习禅定直到他成就最高的(第八次第)定。但他发现这种定不能断除潜伏的烦恼。后来他发现八正道而体证四圣谛——也因此悟道了。然后他说「这是我的最后一生」。因此悟道(涅槃)能断除烦恼而灭苦——不再轮回——所以我们说唯有涅槃是乐。
世界上所有的哲学,只有佛法谈到灭苦的智慧。我们怎么证明这一点?好好地遵循八正道就可以断除苦的因——烦恼。而烦恼唯有用智慧才能断除。
修行成就可以增长智慧,而这种智慧(内观或实相般若)可以断除烦恼,只有佛法可以完全断除烦恼——意即达到涅槃。这证明修学八正道可以增长智慧。
最后这些问题是有关于涅槃的重要问题:
a)什么是涅槃?
b)何处是涅槃?
c)你如何见到涅槃?
(意即,如果你相信涅槃存在的话。)
这些都是很好的问题,因为所有佛教徒都想灭苦,而要灭苦就要证得涅槃。我们将简短地回答这些问题,但如果你修行成就时,你就会更清楚了。
a)什么是涅槃?
涅槃是短暂的道剎那的所缘。涅槃是实相,或者自然事物的真实状态。道剎那以涅槃为所缘能断除烦恼而灭苦。苦是「我」(身心)。如果没有「我」(身心)就没有诸如老、病、死等等的苦——因为涅槃的状态是没有五蕴的。五蕴是真正的苦(苦谛)。
我们每一个人都由五蕴组成:色、受、想、行、识。或者更简单说,五蕴是身(色法)和心(心法)。(五蕴的后四项是心法)。五蕴是苦的真理(苦谛,或第一圣谛)。苦谛是一直存在着,但我们通常都体会不到。这是由于烦恼(渴爱),而这个烦恼创造了我们。创造我们的烦恼跟我们相处很长一段时间了——除非我们对它做一番改变。
b)何处是涅槃?
涅槃不是一个地方;它不是任何地方。没有人,甚至有超能力的人也没办法回答涅槃在那里。涅槃不在天堂;涅槃就像风:只能由它的作用来认知它的存在。涅槃是非常殊胜的道剎那的所缘,涅槃是这种道剎那心的所缘。
凡夫沈浸于烦恼之中,但如果他修毘婆奢那而启发实相般若时,他的心就转成清净了。这就称为道剎那和道果。这两者皆以涅槃为所缘(十六阶智中的第十四阶智和第十五阶智)。
涅槃不是心,它只是心的所缘。当实相般若很强的时候,心就可以转凡成圣。这种转变称为道剎那。道剎那后面紧跟着是道果。两者皆以涅槃为所缘。当苦的因灭时,苦(果)就在那一道被殊胜的道剎那所灭。悟道的四个道是:入流果,一来果,不还果和圆觉或圆满者(阿罗汉果)。有十种束缚障碍了我们悟道:
1.我见。
2.怀疑佛陀的教法。
3.执着仪式和典礼(戒禁取见)。
(这是指相信任何仪式,诸如:点香或任何惯例的行为或礼拜,可以导致涅槃的任何信仰)。
4.欲贪。
5.瞋恨。
6.色贪。
7.无色贪。
(色界是仍然有色身存在的地方。无色界是只有心存在的地方,所以6和7两项都是关于贪求天界的存在欲)。
8.慢。
9.掉举。
10.无明。
因此,在第一道,入流果的道剎那灭除前三项束缚;第二道,一来果的道剎那减弱了第四、第五项束缚;第三道,不还果的道剎那断除第四、第五项束缚;而第四道,阿罗汉的道剎那断除了残余的五项束缚。
c)你如何见到涅槃?
想要见到涅槃,必须以正确的方法修四念处。正确地修行四念处是导致悟道唯一的道路。佛说:「比丘们!这条路(详见《大念处经》,长部第二十二经)是令凡夫导致清净,唯一的道路。」
四念处是三十七道品的最初基础。而诚如佛陀修过的,三十七道品可以引导体证四圣谛。当心完全净除烦恼的时候,你是自知的——不需要别人告诉你——因为涅槃是实相,是由你自知的。诚如比丘所诵的偈子中:「每个人由他自见」。
1.2智阶
佛陀透过三个阶段体证四圣谛。因为没有人可以教他,因此他靠自己体会这三个智阶。
1.谛智
第一智阶,称为谛智,他体会到:
1)苦谛有十一种形式:(五蕴的)生,(五蕴的)老,(五蕴的)死,哀伤,忧戚,(肉体的)疼痛,苦恼(心灵的苦),失望,关于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所有的苦都是由于对五蕴的执取。
2)苦之因(集谛):欲贪、色贪、无色贪(见1.4.5节「四圣谛」)。
3)苦之灭(灭谛):涅槃是止息苦因(集谛)和果(苦谛)的法,因灭果便灭。
4)灭苦之道(道谛):八正道是中道,是唯一可以灭苦的修法。
2.作智
这是以第一智阶为基础的实修。苦必须靠修行来认知。集(苦之因)必须靠修行来断除。灭(涅槃)必须靠修行来证得。道(八正道)必须靠修行来发展。
3.证智
证智是成果,或认知所修的与四圣谛之关系的智见。这三智(谛智、作智、证智)被看成是「三层相关的智见和内观」——与四圣谛有关的三种直观智见。
佛陀在悟道的当夜经历了四圣谛的三个智阶(他经历了4×3=12阶),然后他了解了三个智阶(谛智、作智、证智),每一智阶乘上四个圣谛。
修行者想要像佛陀一样灭苦,必先了解第一智阶(谛智),然后了解修法并遵循修法(作智)。这两种智慧配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要做的修行。
如果你了解第一智阶(谛智),而修第二智阶(作智),然后乘上四个圣谛得到4×2=8,就是你现在的毘婆奢那修法。如果你了解结果(证智)就是4×3=12,亦即修行者已成就了出世间法。
在佛陀悟道不久之后所做的说法(「初转*轮经」)之中,他用以下的词句描述三个智阶:
诸比丘!我于此四圣谛,以如此三转十二行相,如实智见尚未为完全清净期间,诸比丘!我于天、魔、梵天世界、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世界,不称现等觉无上等正觉。
诸比丘!然我于此四圣谛,以如此三转十二行相,如实智见已完全清净故,诸比丘!我于天、魔、梵天世界、沙门、婆罗门、人、天众世界,称现等觉无上等正觉。
又于我智生、见我心解脱不动。此我最后生,不更受后有。
(南传律藏大品第一大犍度)
1.3三十七道品
人不要追忆过去,也不要妄想未来,过去的……已过了,未来的……还没到,宁可观照现在每一个生起的念头,只要清楚知道而且不迎不拒。今天必须要做这样的努力,也许明天死亡就要来临,谁知道呢?
(中部—尼柯耶,iii,187)
什么是三十七道品?
三十七道品是三十七种助长悟道的特质。这三十七种特质最终引导修行者至体证四圣谛,而以四念处为起始——四念处是三十七道品中最初的四个要目——而终于八正道。
1.3.1四念处(图1-1,1-2)
四念处,或念住于四种所缘或基础的修法,是目前襌修系统中最普遍的一种修法,而佛陀用以下的词句来描述:
比丘们,对于凡夫只有一条路可以导致清净,克服忧愁哀伤,袪除苦楚悲痛,得到正当行为的准则,体证涅槃,这条路就是四念处。
(长部尼柯耶,四念处经)
念住的四个所缘或基础是关于:身,受,心和法。
图1-1三十七道品
身(身念处) 受(受念处) 心(心念处) 身与心(法念处)
14所缘 9所缘 16所缘 5所缘
(只有粗显和微细的动作)
1)所缘:观照坐的色身——对自己。
2)能缘:精进—正念—正知,这就是真正的四念处(这三心即戒、定、慧和八正道)。
3)目的:断除对五蕴的喜欢或不喜欢之念(贪和瞋)。
4)利益:破无明(痴),体证四圣谛和灭苦。
修四念处和修八正道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如果你修八正道就是在修四念处——因为四念处和八正道都是中道法(佛陀说的三十七道品都是中道法)。
四念处是三十七道品的基础,可以引发实相般若并灭苦。
图1-2
四念处(续图1-1)
1 2 3 4
身 受 心 心与身(法)
(有、无贪欲等) (听、妄想心等)
(14) (9) (16) (5)
共有四十四个四念处所缘。每一种修法都可以证得阿罗汉果。例如阿难以身念处证得阿罗汉果,在观照微细的动作时证得的。(他正要躺下来的一剎那,开悟证果的。)
1.3.1.1修四念处的要件
a)必需要以身、受、心、或法为所缘。
b)必需用三心(精进、正念、正知)在当下观照所缘,这是真正的四念处修法,四念处可以增长导致涅槃的善法。
c)以上a)和b)配合在一起,灭除对「世间」(五蕴)的贪和瞋。
1)身(图1-2)
「修身念处时只观身」(对四念处而言):修一种念处时只观照一个所缘。如果是修身念处,就只观身,不要同时观照身和心:这种同时观照身与心的方式不是很好的修法。例如,不要把身和受、身和心、或身和法混在一起修。修身念处时只观身,修受念处时只观受等等。如果你掺杂其它所缘(念处),就像读一本书,一下子翻到这一页,一下子翻到另一页等等。这样做的话,你就无法了解这本书在讲什么。修行也是这样,你必须按照《大念处经》的原则去修行,如果用其它方法,是很难见道的(见身心无我)。
2)受
不要在修身念处时观受。只有在修受念处时观受。例如,身感到痛时不要观照心知道痛。这样会变得很复杂。以受当做四念处的所缘很难修,因为共有九种受——包括舍受,这是很难观照的。
3)心
16个心念处:包括贪心、无贪心、瞋心、无瞋心、痴心、无痴心、淫欲心等等。
4)法
有五个法念处:
1.五盖。
2.五蕴。
3.十二处(感官范围,如看、听等)。
4.七菩提分。
5.四圣谛。
1.3.1.2身念处
有十四种身念处修法,但这个修法只用到两种:粗显和细微的动作。初学者应该以身念处修行——观照粗和细的动作——因为身较心容易观照。当身观照得很清楚而没有烦恼的时候,就会生起实相般若,你也就能观照到心了。(这就像把镜子擦得很干净时,你就很容易看见东西了)。
身念处也很适合现代人的性行(见1.3.1.4.1节,适合不同人修的念处所缘)。观照粗细的动作比其它身念处容易察觉隐藏在色身的苦。(佛说明觉色身的动作,身苦就无以遁形。)
十四种身念处之中,只有三种真正毘婆奢那的修持法:粗和细的动作以及身体组成物的观照。
1.3.1.3如理作意和觉察
加上以上的各点,有两种要素有助于修行:如理作意(即必须知道做任何事情的原因并防止烦恼)以及觉察(即知道目前修得对或错)。具足这两种要素的正确修法可以生起明觉(精进、正念、正知)最后导致涅槃并灭苦。
1.3.1.4修行所缘
这种修法的所缘是粗和细的动作(细的动作是帮助粗的动作顺利进行的一些小动作,也就是改变姿势)。真正的毘婆奢那修法具足三心:精进、正念、正知。如理作意和觉察只是辅助而已。
修毘婆奢那主要的任务就是断除贪和瞋(细节见第二篇,实修部分)。
1.3.1.4.1适合不同人的念处所缘
人分为: 适合的所缘:
1)爱强(执于欲乐)
慧钝 身
2)爱强(执于欲乐)
慧利 受
3)见强(执心为常)
慧钝 心
4)见强(执身心为我)
慧利 法
注:1)贪爱用身念处,因为身容易观照,而且因为身是不净、可厌的,因此观身可以改变执身为净的邪见(颠倒妄想)(注1)。
2)改变执身心为乐的邪见。
3)改变执身心为常的邪见。
4)改变执身心为我的邪见。
1.3.1.5修行的助缘(有利于断烦恼的条件)
1)住处的助缘:安静而且不属于任何人的,因此没有执着的烦恼。
2)法的助缘:也就是适合修行者的性行:如爱强慧钝的人适合修身念处。
3)师长的助缘:教法必须导向灭苦,而且要从四念处的理论学起,所以修行者知道自己所修是真正的毘婆奢那修法。实修的方法要可以见—实相—(第一阶智:名色分别智)。老师要开放给学生问问题,才能解除学生修行上可能产生的疑惑。
(注1:颠倒妄想:a)执身为净。b)执身心是乐。c)执身心为常。d)执身心是我。)
4)食物的助缘:卫生、健康而且不用太丰富的食物。并准备给个别的修行者任何必要的食物限制。
佛陀说如果住处和食物都很好但无法见法,修行者应该离开那个地方;如果住处和食物都不好但可以见道,修行者应该待在那个地方。即使有人想要赶他走,他都要待在条件适合于见法的地方。
5)天气应该要不太热也不太冷的地方。
1.3.1.6正确的修法(四念处)
根据佛陀说,正确的修法:
1)可以导致去除对身心的执着。
2)可以导致无执。
3)去除烦恼。
4)完全去除贪欲。
5)可以获得正确的知见或道路。
6)可以体证四圣谛。
7)导向涅槃(灭)。
关于第(6)项,当婆罗门帕塔帕达向佛陀问道,为什么佛陀拒绝回答宇宙是否永恒的问题,而讲说四圣谛时,佛陀说:「帕塔帕达,因为那个问题(四圣谛)是比较有益,是关系到法的,能引导正确的行为,能离贪欲,能令心平静,能认知、深观更高层次的道,能导向涅槃,因此,帕塔帕达,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对那个问题作进一步的陈述的原因。」(长部尼柯耶,戒蕴品)
1.3.2四正勤(图1-1)
(精进于已生的烦恼令断除,未生的烦恼不令增长)
1)努力于断除恶的境界。
2)努力于防范恶的境界(这两项关于心的烦恼称为盖——见1.8节)。
3)努力于发展善的境界(意即成就智慧)
4)努力于维持善的境界(意即保持智慧,这四项都有赖于保持在当下)。
第(3)项对四念处(修法)已经足够了。有第(3)项,前两项自然具足。而第(4)项是用来保持在当下的。
四正勤配合来增长八正道中的戒、定、慧。这四项配合在一起用于观照四念处的所缘上,断除恶法而增长善法。
1.3.3四神足(图1-1)
1)欲(修行灭苦的意愿或抱负)。
2)进(精进于灭苦)。
3)心(心能得定来灭苦)。
4)慧(以般若智慧灭苦)。
1.3.4五根(图1-1)
(用于四念处时)
1)信根(信心、信仰的控制能力):在这个阶段,心力变强,不会感到厌倦。修行者深信四念处是真正灭苦之道。
2)进根(精神的控制能力):精进主宰着心,使修行不懈怠。
3)念根(念住的控制能力):念住变得非常强,但别忘了坐的色身。
4)定根(专注的控制能力和认知坐的色身):在四念处修法中,是心能安住于当下。
5)慧根(智慧的控制能力):去除无明,使心认知整个姿势是坐的色身。
1.3.5五力(图1-1)
(力的作用和五根一样,但力量更强)
1)信力:对修行的信心增长,确信修法是正确的。
2)进力(努力):心精进的力量更强,并且可以克服烦恼(如观照「心在看」时,知道不是「你」在看等等,进力可以防止妄想心和五盖的生起。)
3)念力:心能保持在当下。
4)定力:心能清楚地观照坐的色身。
5)慧力:智慧变得很强,可以改变「你在坐」的邪见。因为智慧的力量变得比烦恼还强,因此慧力可以断除烦恼。
通常一般人开始修的时候,愚痴(无明)和贪爱很强。但到了五力的阶段,无明和贪爱已经降伏了。第一阶智(名色分别智)之后,定慧能等持,在这之前,定总是比较强。
1.3.6七菩提分(图1-1)
(菩提分是可以引发八正道的勇猛智慧,八正道可以导致悟道,而此道始于四念处)
1)念觉支(念住)
正念变得非常强:在这个阶段修行者确定他将可以证到四圣谛,并成为圣者。要圆满正念,修行者必须:
a)修四念处时保持正念正知。
b)不要跟不修行的人接触。
c)随时令身心保持在当下观照四种姿势。
2)择法觉支(研究)
检查或研究法:此智是体会身心是无常、苦、无我的,必须圆满此智,例如:
a)修行必须保持平衡,如果信太强会生贪爱,慧太强会疑法。精进和定必须平衡,太过精进会生掉举,太偏定会使精进和精神变差。修行者可能太自满而卡在第十二阶智,而必须从头开始。
b)要保持只与见道的人接触。
3)进觉支(精进)
精进变得更强,必须圆满十一法,例如:
a)会更精进保持修行,因为在这个阶段,会生起一种生于恶道是无益的感觉。
b)修行者会更加精进,因为现在他对于四念处是灭苦的唯一道路不再感到怀疑。
4)喜觉支(喜悦)
这种喜是生于实相般若而不是世间生于贪爱烦恼的快乐。必须圆满十一法,例如:修行者会想到佛、法、僧、戒和涅槃的功德。
5)轻安觉支(寂静)
此智以身心的三法印(无常、苦、无我)为其所缘,必须圆满七法,例如:
a)修行者必须随时具足正念正知,意即保持在当下。
b)必须只接触有平静心和了解实相的人。
c)吃东西只为了维持色身继续修行和灭苦。
6)定觉支(专注)
必须圆满十一法,其中如:
a)信和慧必须保持平衡。
b)进、慧、喜必须很猛利以引导行者入八正道。
c)必须随时随地保持正念正知。
7)舍觉支(平静)
必须圆满五法,例如:
a)修行者体会到身心即实相(「非男、非女」),而身心只是业的果报——不需要再为身心做什么了(舍)。
b)必须随时随地保持正念正知。
注:
1.每一觉支都必须以三法印(无常、苦、无我)为其所缘。
2.每一觉支都是由四念处而引发的,只是力量更强,智慧更猛利了,以明觉(三心)修四念处直到圆满菩提分而入于圣道——导致悟道。
1.3.7八正道
八正道是三十七道品最后的要目,加上此八正道共计三十七项。八正道有世间和出世间两种,七菩提分圆满时,八正道就成为出世间(圣道),此时涅槃成为心的所缘。
重要的是要知道八正道是要去体证而非遵循而已。例如,七菩提分圆满之后,再圆满八正道,就可以体证四圣谛而达到涅槃。这是由修四念处而体证四圣谛。这也就是为什么四念处起于三十七道品之初。因为四念处是因——而八正道圆满时四念处还属于世间法,当体证四圣谛时四念处就变成了出世间法。佛陀在相应部尼柯耶中谈到「我所教的四圣谛是深奥而难懂的,它是出世间法而本性空寂——无我。未来的比丘将听不到这种教法,因为四圣谛对他们而言是难以理解的。只要真金——意即真理——尚存,假金就不存,但真金消失时,假金就出现了,这就是为什么佛法会衰微的原因。」(其它的八正道部分,见1.1.1节和1.4.7节)
1.4四圣谛
在前一节中(1.3节),我们知道修行三十七道品的目标是体证四圣谛(图1-1),而四圣谛包括:
1)苦谛(苦的真理,五蕴或身心是苦)
2)集谛(苦的起因=贪爱或渴爱)
3)灭谛(苦的止息=涅槃)
4)道谛(八正道)
1.4.1四圣谛的特质
1)苦谛:以不安定,无法保持相同的状态为其特质。身心二者都是不安的,身的不安是由于苦苦,心的不安是从未找到一个快乐的所缘——会觉得快乐,事实上只是暂时息苦而已,灭苦的圣者不会再一直迫切地追求不同的事物来满足自己的快乐,因为他们的心已经平静而且满足。
2)集谛:这种不安和寻乐的因是集(三种贪爱)。身心不停地运作:看、听、触、嗅、探究、取决等等。
3)灭谛:解除不安的特质,因为心已经远离了贪爱而拥有涅槃的寂静。
4)道谛:以体证四圣谛及达到涅槃所必需具备的美德为特质。
1.4.2应用四谛法
1)体会苦(苦是五蕴:身心)这不是一般的苦(酸痛等)而是根本的苦(苦谛)。
2)集是苦的因。
3)涅槃(苦的止息:灭)。
4)奉行八正道可以体证四圣谛。
1.4.3此修法为何符合四圣谛
1)此修法显示苦谛:因此我们修行是要体会苦,苦即身心。
2)此修法显示烦恼造成苦:因此我们修行要拔除贪爱,我们越能体会苦就越能断除渴爱(贪爱)——因为贪爱即是妄执身心为「我」,而且以为“我”受苦的邪见。
3)断除烦恼可以导致灭(涅槃),因为贪爱断得越多,就越接近涅槃。
4)我们越接近涅槃即是越圆满八正道。
如果以般若智慧体证苦谛,就证到所有的四圣谛,修行也就圆满了。
1.4.4苦谛
只要我们(身心)存在着,就一直要受苦,这即苦谛,而苦谛是无法对治的。(只有苦苦和行苦可以对治),身心是随时随地受苦的。
苦谛有两种基本形式:
1)因烦恼而有苦,或称心苦。
2)因肉体而有苦,或称身苦。
第一种苦,可以在今生此地,由修毘婆奢那一直到证阿罗汉果而断除的苦。第二种苦,肉体的苦是今生无法避免的苦。如果阿罗汉活着时,他还是有肉体上的苦。因为肉体是「果」——是投胎出生有身心(由集而成)就要受苦的必然结果。
身心本身是轮回出生的结果,以无明、贪爱为因。唯有断除无明贪爱才能不再出生(达到圆满涅槃),才能避免五蕴身。
1.4.4.1苦的四种形式:
1)苦苦(一般肉体上的疼痛——而心知痛——且身痛会引起心苦,只有证到阿罗汉果的人,才是只觉得身痛而不会引起心苦)。
2)行苦(修行在变换姿势时正在变化或止息的疼痛。行苦比苦苦更难体会)。
3)苦相(照见身心的三法印而生起对苦的认知,这是在十六阶智中的第四阶智所体证的——生灭随观智。)
4)苦谛就是认知身心全然是苦,而我们无法改变任何事情的真理——这是真正的事实。如:我们无法改变老、病、死。由烦恼而生的苦在证得阿罗汉果以后就灭除了,但肉体上的苦只有在死后不受后有的情况下才能灭除的。
苦苦就像医院中的病患。
行苦就像一个不乐于照顾病人的护士。
初学者要先体会苦苦,因为苦苦最容易体会。然后接着就体会到行苦,行苦比苦苦更难体会。而要体会苦相就必须具足实相般若了。
以智慧证得苦谛时,修行者就体会到世间唯苦无乐。而体证了苦谛就圆满了所有四圣谛。
1.4.4.2佛陀所发现的十一种苦谛
果(肉体上的苦) 1)(五蕴的)生。
2)(五蕴的老)衰。
3)(五蕴的)死。
4)悲伤。
5)哀戚。
烦恼的苦 6)疼痛(肉体上的苦)。
7)苦恼(心灵上的苦)。
8)失望。
9)怨憎会。
10)爱别离。
11)求不得。
所有的苦是来自于对五蕴的执取。
任何对肉体的存在感到欣喜的人;
对于眼见色、耳闻声或想象认知、
或心行或意识的造作感到欣喜的人;
他就是喜欢受苦,对于这种喜欢受苦的人就无法灭苦。
——(相应部尼柯耶,xxii,29)
以上所引用的内容是谈到苦的反面——乐,因为乐是无常,无法一直保持乐,所以乐也是苦,因为乐是无法控制的,是无我的。
为了灭苦,我们要靠修行来体会苦,以智慧照见苦可以使你脱离轮回。因为烦恼是刚强而顽固的,所以必须以智慧体证苦来灭除烦恼。
修行者必须以当下的身心为所缘来观照苦,因为身心即是苦谛。以智慧照见越多苦,就能从修行之中获得越多利益。这种利益就是能断除贪爱。而乐体会得越多,就遮蔽越多的苦,修行就越少受益。有些修行者不去体会苦,反而耽着的其实就是五蕴。五蕴有苦受、乐受、舍受——所以他们是特别喜欢五蕴中的乐受。有了这些乐受,修行者会以为这种乐受即是涅槃。这种乐受不像真正的涅槃一样能断除烦恼而拔除对身心的执取。(涅槃不属于五蕴)
1.4.4.3六根中的苦
五蕴(身心)的生起即是苦谛,而苦谛是由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而生的。例如,眼见色时,眼与色是色蕴,见(或听等)的作用是识蕴。而识蕴是由其它三蕴:受蕴、想蕴、行蕴所组成的。所以总而言之,由六根生起五蕴,而五蕴生起时即是苦谛。同样的其它根门:耳、鼻、舌等亦复如是。我们谈到佛法所说的「世间」,是指五蕴的世间或是六根的世间。
瓦席拉泰丽是佛陀当时的一位阿罗汉比丘尼,她说:「唯有苦生,唯有苦住,唯有苦灭,除了苦之外,一无所有」。
1.4.5集谛(第二圣谛)
第二圣谛是苦因圣谛(集谛)——而苦因即是渴爱或贪爱。有三种贪爱:
1)欲爱。(感官上的贪爱)是五根对五尘(色、声、香、味、触)而生的欲求,如果不对五尘受乐就不会产生欲爱,例如,如果你能善护诸根的时候就不会产生欲爱。欲爱在证得阿那含道(不还果)的时候才完全断除。
2)色爱。(对生存的贪爱)「Bhava」字面上的意思是「有」(成为)的意思,是指在轮回中重复不断地出生。共有三十一种「有」或生存的状态,从地狱的有情到最高天界的众生。色爱(求生欲)使人贪生怕死,即使是得了绝症、重伤或残障者,也不例外。色爱在阿罗汉道时才完全断除。
3)无色爱(因断灭见而生的贪爱)。这是「断灭见者」妄执人只活一生并且死后就一无所有的邪见。因为人只活一生,所以断灭见者都希望活着的时候能够尽情享乐。入流果的道剎那就灭除了无色爱。
每个人都有欲爱,但是有了欲爱就会有色爱或无色爱,因为他们不是爱求生存就是因断灭见而起爱求。
以上三种贪爱都会导致一种新的生命形式(有)的出生。
1.4.6灭谛(第三圣谛)
涅槃是苦的止息或熄灭,泥洹和涅槃意思是一样的。涅槃是灭除烦恼和苦痛的法。
这是因为灭除了苦因——集(或三种贪爱)。在涅槃的一剎那之间是没有苦的,因为暂时止息了五蕴的作用。在这短暂一念之间生起的心称为道心(见1.1.1节),修行者以智慧体会到苦的时候,他了解到贪爱是苦因,所以他要想办法去除贪爱;因灭果就灭(贪爱完全净除,苦果自然灭除)。
如果贪爱完全断除了,就达到圆满的涅槃而成就阿罗汉果。如果修行者不能体会贪爱的害处的话,他就无法达到涅槃——而因此灭苦。涅槃是:「贪瞋痴三毒的止息,非因缘法,佛教的最高教证,佛法的无上正等正觉,最后的解脱,所有烦恼和苦痛的熄灭。」(曼谷大宗派朱拉隆宫佛教大学佛学大辞典)
涅槃的特性是平静安祥并远离烦恼,能体会涅槃的美好而欲求涅槃的人,也就能体会世间(五蕴)的苦。如果一个认为世间是快乐的人,涅槃对他而言是无意义的。
到达涅槃就不会再出生也就不会再死亡,也不会再有身心或五蕴了;身心也不再是修行的所缘。涅槃不是一个地方,但它仍是存在的。它就像风,你只能由它的作用来认知它的存在性。涅槃是超凡或殊胜的心的所缘,此心即为道心。凡夫沉浸于烦恼之中,道心也就无法从他心中生起——除非他修毘婆奢那。因为一个人修毘婆奢那就可以将心引导至完全清净,这种清净心称为道心,道心是以涅槃为所缘。涅槃不是心,涅槃是心的所缘,而这种心就是道心。
实证涅槃的人是自知的——不需要老师告诉他。除非修毘婆奢那,透过实相般若将心转为道心,否则没有人能够达到涅槃的。
涅槃是苦的止息,但除了实践八正道之外,是无法达到涅槃的,共有两种涅槃:
1)有余涅槃(已证涅槃,但色身犹存):这是烦恼已断而五蕴身犹存。
2)无余涅槃(已证涅槃,烦恼、五蕴身皆除):这是烦恼已断色身也死亡,亦称为般涅槃。
1.4.7道谛(第四圣谛)
道谛是可以导致灭苦的八正道,「Magga」是道的意思,是通往涅槃之道,而涅槃是灭除苦痛的法。要奉行八正道只有一个方法,就是修四念处--四念处是三十七道品的初步,可以导致清净、断除烦恼。八正道是由戒、定、慧所组成,是灭苦的唯一道路。
八正道
慧(般若):
1)正见:体证四圣谛就是体证实相(本来面目)。对世间法而言,身心是心的所缘;对出世间法而言,涅槃是心的所缘。
2)正志(正思惟):范围包括——出离(无我)、无瞋和无害。正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修四念处时它可以帮助正念正知正确地运作。
戒(尸罗):
3)正语:不说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贪、瞋、痴是三恶根,如果有正志就无三恶根)。
4)正业:戒律——如:不伤生害命(有正志即有正业)。
5)正命:不从事对别人有害的生计,如贩卖军火等。(甚至为了疗饥而吃也是一种正命)
定(三摩地):
6)正精进:以四正勤断除烦恼,四正勤(见1.3.2节)可以帮助定慧的生起。
7)正念:是指四念处的念住,要以正精进来培养正念。
8)正定:对于四念处而言,正定是心一境性或专注于保持在当下。要以正精进和正念来辅助正定。
如果要正确地达到正定,必须以四组念处(身、受、心、法)为所缘。
我们称之为「道」的意义何在呢?
是导致开悟的唯一道路。这条「道路」包含八个要项,因此八正道就像一颗含有八种成分的药,必须一次吃下去。
八正道是佛所发现的,在他之前并没有人知道。
八正道是中道法,中道法可以破除无明,当无明完全破除时就体证了四圣谛。
八正道事实上有八个心所,它是无我或灵魂、非男或女。它是实相(注1),因此没有人知苦谛,没有人断集谛,没有人证得灭谛,也没有人行道谛(注2)。
1.4.8体证四圣谛的般若智慧
1)体证苦的智慧可以破除颠倒妄想。(颠倒妄想——亦即「妄执身心是常」等等)
2)体证集的智慧可以破除妄执我们是由高层次的力量所创造,而不是因缘而生的邪见。
3)体证灭的智慧可以破除妄执定境为涅槃的谬见。
4)体证道的智慧可以消除对错误修法的执着,而显示真正的灭苦之道。
(注1:实相是自然的真实状态,详见1.6.1节进一步的讨论。)
(注2:有苦而无什么受苦者,有作而无作者的存在,有灭而无入灭者,有道却无行者的存在。(古老偈颂,节录自《清净道论》,第十六品))
因为贪爱(因)已断,五蕴的「世间」亦除,苦也因此而灭。只有在佛法中才能发现体证四圣谛的智慧。
1.4.9结论
诚如《清净道论》所述,苦谛如重担,集谛如扛着重担,灭谛如放下重担,所以我们会感到舒服,道谛如放下重担的方法。(相应部尼柯耶,iii,26)。
1.5毘婆奢那
毘婆奢那(注1)是唯一能引导修行者灭苦的修法。而灭苦是佛法的最终目标,所以修行者应该要了解什么是毘婆奢那修法:
1)毘婆奢那是一种了知身心是无常、苦、无我(非男、非女)的智慧(般若)。其它的智能是无法了知三法印的——只有这种实相般若才能了知三法印。《清净道论》提到这是一种殊胜的「超凡智慧」。
2)毘婆奢那的所缘是当下的身心,如果你观照身心之外的事物,就无法证得实相。
3)毘婆奢那的作用是断除六根对六尘所生的烦恼,因此我们修行必须在当下观照六根,因为烦恼是由此处而生。
4)毘婆奢那的利益是断除颠倒妄想;亦即妄执身心为常、乐、我、净的邪见。
5)毘婆奢那修法是以《大念处经》中的四组念处(身、受、心、法)为所缘。
以下是有助于修毘婆奢那的法:
a)六组毘婆奢那慧地(Vipassana Bhumi)(基本知识)(注2)。
b)十六阶智。
c)七清净。
毘婆奢那慧地是修毘婆奢那时,为了生起实相般若我们所必须观照的所缘,这六组慧地是:
1)五蕴。
2)十二处。
3)十八界。
4)二十二根。
5)四圣谛。
6)十二因缘。
(注1:毘婆奢那事实上是四念处修持的结果(看破)——亦即十六阶智——但今天它已经变成「内观禅修」的意思了。)
(注2:「bhumi」这个字是「地方」或「生存的面」之意(见1.4.5节),这里是指各种不同型态的知识的基础。)
以上这些,简而言之,只是身心而已,因此修毘婆奢那的人只要观照身心即可。身心(实相)是生起实相般若时所见到的所缘,而以实相般若照见身心(实相)时即能明白真理。此真理即是认知身心是无常、苦、无我的真理,而照见身心三法印的智慧称为实相般若,实相般若可以断除烦恼。
毘婆奢那慧地是理论而且是非常深广的实相。修行者必须研究慧地直到他完全了解为止,这样在他修的时候才知道要如何观照身心。例如,他必须知道根界的所缘(图2-1)或四种姿势。如果他不懂理论就不晓得如何观照身心,他就不能正确地修毘婆奢那。而且理论是修行成就的助缘,因为理论实修和结果是互为因缘,不能单独运作的。
毘婆奢那是要体证所有存在的生命都具足三种特性:无常、苦、无我的自然法则(亦称为有情的三指标)。如果不了解这个自然法则,就称为无明——对自然法则的无知。这种对自然法则无知的人便还在生死轮回而不能灭苦。经典对无明的定义是没有体证四圣谛。如果不了解自然法则的人,就无法体证四圣谛,也就是无明。
1.5.1三种修行的智慧(不同于世间的智慧)
1)闻慧(注1)(文字般若):是修行前由理论认知或听经闻法、讨论所得的认知。
2)思慧(注1)(观照般若):是修行时的认知,就像我们目前做的。
3)修慧(实相般若):是由实相般若而认知唯有色心二法,而且色心二法是无常、苦、无我的。
(正确的理论可以引导正确的修行,而正确的修行可以引发修慧或称为实相般若。)
毘婆奢那修法不同于奢摩他修法。如果修行者不知道这一点而将两者混为一谈的话,修行就无法引发实相般若而灭苦。修奢摩他是善法,但奢摩他只能导致平静而仍在生死轮回之中。(见1.9节,奢摩他与毘婆奢那的差别)
(注1:技术上而言,闻慧(闻所成慧)是指经由听闻理论而悟道。思慧(思所成慧)是指没有人教,而自己知道,只有佛陀才有思慧。但此修法,我们用了解理论来代表闻慧,而用正确的理论修行来表示思慧。)
1.5.2定
定意即专注或专注的结果,近来的理念中,有些老师喜欢「不散乱」这种较为广泛的定义。定对修毘婆奢那是有用的,但只限定于剎那定的范围。
有三种基本形式的定:
1)剎那定——瞬间定。
2)近行定——深的专注,接近安止定的程度。
3)安止定——心能长时间保持在一个所缘上不动。
要注意以上只有剎那定(瞬间定)对毘婆奢那修法是必要的。
1.5.2.1剎那定(瞬间定)
修毘婆奢那时,我们必须用到剎那定的原因是因为剎那定还是维持在六根之中。改变所缘时,例如:从坐的色身变到心在听(从意根到耳根),剎那定可以跟着改变。所以剎那定是可以引发实相般若的基本工具。就是以这种变换所缘的方式才能使修行者见到不断生灭的心。
见到心的无常变化时,这种无常意谓着心是无法控制而因此是苦和无我的。近行定只是专注于单一所缘的方式,因此它是无法用来观照不断生灭的心的。要体证心的无常是要用智慧去体证而非只靠禅定。
1.6当下和实相
当下可以定义成:
1)身心的实相显现而不与我们贪欲相应的一段时间。
2)以三心(明觉):精进、正念、正知观照身心。
如果你想要体会「当下」的话,a)三心的所缘必须是实相(非男、非女、无我)也就是以身心为所缘。b)必须以四组念处为所缘。不同的所缘(基础)不可混在一起修,例如,观照坐的色身时,如果色身开始疼痛,不要变成观照心知疼痛,只要坐的色身疼痛。「修身念处的时候,就只观照色身」。c)要以三心观照所缘(精进、正念、正知)。d)只有保持在当下时,才能见到身心;而且也只有在心不与贪欲相应时,身心才会显现。因此我们不要去创造当下,创造当下的情形,例如:为了更容易观照而走得很慢,或为了要见到身心生灭的现象而慢慢地移动手臂观察,这些都不是当下。e)真正当下的例子,如觉照(正念、正知)坐的色身,但心中可能还带有一些烦恼,或许是隐藏着要见到坐的色身的贪欲,那时突然一声雷声,注意力从观照坐的色身转移到听雷声,很自然的马上知道心在听,这就是真正的当下(修慧当下)因为在那一剎那,心不与烦恼相应。
有两种当下:思慧当下和修慧当下。思慧当下是一般修得好的情况,以思慧当下为前导才能引发修慧当下(实相般若),这就好像以两根干柴互相摩擦而生火一样。
如果修行正确地保持在当下,就可以去除对五蕴的贪与瞋(喜欢与不喜欢),然后就会生起实相般若。
修慧当下是非常难以捉摸的,就像要在泥沼中用手捉泥鳅一样。修慧当下是体验到正在坐的是坐的色身而非「你」。也不是你知道是坐的色身——而是三心(「yoki」)(注1),而事实上连坐的色身都没有,唯有实相。
(注1:请参阅巴利文索引「yogavacara」这个字。)
实相是我们所指的坐的色身,坐的色身是无知无觉的,而心知所缘(坐的色身),心也是实相。世间只有两种实相:一种是无知无觉的,而一种是灵灵觉觉的。
修慧当下之所以难以捉摸,是因为我们还有烦恼存在,这必须不断地练习(保持在当下),要掌握得住修慧当下就像要阅读之前要先学字母,直到你认识字母之后,才能认得单字。
即使是从坐姿变换到立姿都要保持在当下,否则烦恼就会趁机而入,能够持续不断保持在当下,就可远离烦恼而引发修慧并破除无明。
问:修行者如何知道他保持在当下?
答:他要一直保持正念、正知,如果具足正念正知就是保持在当下,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保持在当下必具足正念正知,修行者要持续保持在当下,如此就可以见到真相,这个真相就是苦及身心。
(正念正知事实上是一起配合在当下观照身心的,这样就可以断除对「世间」五蕴的的贪和瞋)。
这种修法引导修行者见到实相——自然的真实状态——因此而破除妄执身心为「我」的邪见。
1.6.1实相(自然的真实状态)
实相是宇宙中每一件事物自然的真实状态,即是真相;但它是非男或女、非个人或灵魂,例如坐的色身是坐姿的实相。(事实上,了解了自然的真实状态,其实它也不是坐的色身,它只是实相而已)。
宇宙不是如某些佛法所说的「实体的空」,只是自我或灵魂的空。
实相由色心二法所组成——而心法再分为三部分如下:
四种实相:(实相更详细细节见图2-2)
五蕴
1色法 a色
(无知无觉)(世间法) b受
2心所 c想
四种实相 心法 d行
(心)
(知觉) 3心王 e识
(识)
4涅槃(心法)(出世间)
图1—3
注:(图1-3)
a)所有实相的四个法都是现在法,如以下(下一段)所说现在法是自然的真实状态——但我们一直都没体会到。
b)前三者色法和心法,都是世间法,色身对修行而言这只是一个所缘——色身是无知觉的。心也是一个所缘:但心亦知心(心在看和心在听等)。这是世间的范围——仍在生死轮回之中。
在出世间法的范围,涅槃成为所缘。道心(道识)和果心(结果)是以涅槃为所缘,而能断除烦恼的是道心。在世间的范围正念正知是实相般若;在出世间的范围,正念正知就变成了道心。(道心字面上是「道识」的意思,而实际是指道果或道智的意思——道心是第十四阶智)。涅槃是出世间法,不属于五蕴的范围。
有两种paccupan(paccupan是「现在」之意):
1)现在法(Paccupanadhamma)。身心的生灭是非常迅速的,但由于烦恼蔽覆而使我们见不到(身心的生灭),只见到坐的色身、站的色身等等。我们妄执为「我坐着」、「我站着」、「我很热」等等。不管我们察觉与否,现在法总是存在着,这就是现在法——甚至于在家、没有修行的时候。
2)当下(Paccupanarom)。身心显现而不与我们贪欲相应的特定一段时间——是「坐的色身」、「站的色身」等等,我们用现在法修行就会发展成为当下。三心配合在一起,将「我在坐」的妄执转变成「坐的色身」——而这就是当下了。
要保持在当下必须以正念正知观照目前的身心;心没有烦恼的时候才能见到(图1-3)的前三个所缘。必须一直以身心为修行的所缘直到第十二阶智(随顺智)以后才舍弃掉。自此以后涅槃成为道心和果心的所缘,才入于圣人或出世间的阶位。
当下是正在观照身或心,而所缘可以是善、恶或无记性——但必须是四念处的所缘之一。
心还有烦恼时才需要修毘婆奢那(注1),而只要有烦恼存在的地方就要修持或运用毘婆奢那来破除它。例如耳闻声时烦恼会认为「我在听」,而毘婆奢那提醒我们是「心在听」因而消除烦恼。
问:观照当下的三心和把握到当下的三心——是相同的吗?
答:「当下」的名称是相同的,但观照当下的三心(思慧)和把握到当下的三心「修慧」是不同的。修行者练习把握到当下,就如同他为了读书而学习字母一样。思慧就像学ABC等等,而修慧就像接下来的阅读一样。
问:修行者如何增进把握到当下的机会?
答:修行者如果有觉照力(rusuthua)(译者注:rusuthua是泰语,rusu是感觉,thua是身体,因此rusuthua亦可译为身觉),他就不会听到太多在他周遭的声音——或者即使听到也不会太强烈。觉照坐的色身的当下就空过或减少很多音声。因此为了要增进把握住当下的机会,修行者就要提升觉照力。
(注1:阿罗汉已经没有烦恼了,所以不需要再修毘婆奢那了。)
问:为了要见到某一种姿势的色身是否要刻意采取那一种特定的姿势呢?
答:修行者坐着不应该是为了要见到坐的色身,或走路为了要见到走的色身。所有的姿势都是为了对治前一个姿势的苦,然后坐的色身或走的色身显现时,就自然而然地见到了。
问:修行者保持在当下自然就具足戒、定、慧。为什么?
答:修行者以实相般若照见坐的色身时,「粗显的烦恼」(可以用戒律对治的烦恼)被降伏了,这就证明当下具足戒;心的烦恼(五盖)都暂时被消除了,这就证明当下具足定;最后潜伏的烦恼(漏)也暂时消除了,这就证明当下具足慧。因为实相般若可以引发正见——没有一个「你」在坐。
1.7精进-正念-正知,如理作意和觉察力
定义:
a)Atapi意即「精进」。
b)Sati意即「正念」。有两种正念(所有的正念都是善法,而不要和日常生活的「集中注意力」混淆在一起,这只是一种想)。
1)一般或世间的正念是以观察力(明觉)做任何善行——如供养僧人托钵的食物等等。
2)四念处修法中的正念是当下念住于观照的所缘,如身或心。
c)Sampajanna意即「清楚认知」。它总是与正念配合在一起的,例如,知道坐姿的是正念,知道这是坐的色身的是正知。正念正知配合在一起时,就称为「觉照力」,正念正知在经典中描述成「殊胜的救度功德」,用于成就正见和体证八正道。以上a、b、c三点称为明觉或者是「三心」。
可以增进正念和正知的四种功德:
1)住在一个合适的地区或环境(如出生于有佛法的国家)。
2)亲近善知识(了解毘婆奢那修法的人)。
3)设定自己的方向(对于灭苦有坚定勇猛的决心)。
4)从前(前生)曾经积功累德。
d)Yonisomanasikara或「如理作意(yoniso)」意即「将个人的注意力集中于某件事情上,用正确的理解知道它的因」。这也是指某些事物的实相。(见1.6.1节对实相的详细讨论)
e)Sikkhati(觉察力)能告诉我们是否已经偏离了当下。
讨论:
a)精进是断除烦恼(贪和瞋)的毅力,能帮助正念正知回到当下。
b)、c)正念只知道坐姿,而正知能认知这个坐姿是坐的色身。
事实上是精进、正念和正知保持在当下观照色身。我们必须了解这一点,因为有很多修行者以为“他们”在修行,但其实只是三心或明觉在修行的。
正念和正知去除贪和瞋——引发实相般若而破除无明(痴)。
如理作意、正念和正知是思慧,正念正知配合得恰到好处就会转变成实相般若(修慧),但如理作意仍然是思慧。
正念正知转变成实相般若时,我们会发现甚至连正念正知都不是「我」。正念正知只是一种心态,并且他们也是无常、苦、无我的。
d)「如理作意」是辅助明觉(三心)正确运作并防止烦恼(贪和瞋--喜欢和不喜欢)生起的法。
「如理作意」知道改变姿势是为了治苦,如理作意可以防止喜欢和不喜欢的增长。同样的,如果如理作意和明觉认知是坐的色身,然后感觉疼痛时,就不会厌恶疼痛,因为是坐的色身苦而非你苦。从坐的色身变换到其它姿势时,如理作意会提醒你换姿势只是为了要治苦,这样就可以防止喜欢新姿势了。
如理作意是思慧:如理作意引导正念正知,如理作意就像带领一些人到稻田,一旦他们到了那里,正念捉住稻子而正知是割下稻子的镰刀。坐着时,如理作意引导三心,而三心知道这是坐的色身,如理作意扮演着引导的角色。如理作意是由闻慧而得,而且最初知道坐姿是坐的色身的也是如理作意,然后才是三心知道坐姿是坐的色身。
我们从早晨做第一件事到晚上睡觉为止都要用到如理作意。否则,正念正知可能就无法正确地运作。最初你是以闻慧认知坐姿是坐的色身,而这个闻慧就是如理作意。如理作意可以辅助正念正知正确地运作。
e)觉察力提醒我们是否正念太强而正知不够,正念正知必须平均才能保持当下。
1.8不善根:恶行的根源(无明烦恼)
有三个不善根:贪、瞋、痴。爱(喜欢)是一种贪,而憎(不喜欢)是一种瞋。爱与憎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
贪、瞋、痴一般被当作是烦恼,但事实上是不善根。在这些不善根之下共有十种烦恼——贪有三种,瞋有三种,痴有四种。每一组不善根的第一个烦恼即是不善根本身——因此贪、瞋、痴也是烦恼。
有三种烦恼:
第一种是粗显的烦恼:如身业和口业。
第二种是心的烦恼(盖):如妄想心。
第三种是潜伏的烦恼:
「潜入觉受中的烦恼,如「你」在坐,「你」感觉是「你」在坐——而非色身,这就是潜伏的烦恼。」
实相般若的作用就是去除烦恼,不管它是从何处生起的。
烦恼的朋友是快乐,而他的敌人就是苦,快乐使智慧忘记了苦的事实。烦恼像一个盗贼,要逮到他,必须知道他的巢穴。而且你必须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如果你不知道他的特性和他长得什么样子的话,你怎么可能断除烦恼呢?)你也要知道他什么时候在家。烦恼有六个巢穴:眼、耳、鼻、舌、身、意。
烦恼和智慧都可以命令心要求身去做他们想做的事。烦恼说「我们去散散步吧」也就是去找乐子。智慧知道坐姿疼痛命令色身「变换姿势,走路治苦」这是智慧正确地运作——因为苦迫使色身改变姿势。
第一种烦恼——粗显的:这种是可以用戒律降伏的烦恼,诸如杀、盗等。戒律可以去除这种烦恼。
第二种烦恼——障碍(盖):这是想到一个憎恨的人、妄想、厌恶、或诸如想要教导别人修四念处等等,定可以降伏这种烦恼。如果盖太强就会变成行动——粗显的烦恼,而且潜伏的烦恼惑也会转成妄想——盖。
心的烦恼(盖)有五种:
1)想到过去或未来的欲乐(贪欲)。
2)对过去或未来的事生气或烦乱(瞋恚盖)。
3)心跑到别的地方——妄想(慌张或忧虑等)(掉举盖)。
4)修行的时候想睡,懈怠或忧虑(昏沈盖)。
5)疑:疑佛、疑法、疑僧。怀疑修法——这是不是灭苦的正确方法等等(疑盖)。
第三种——潜伏的烦恼(漏):这是微细的烦恼,像痴(邪见)。唯有实相般若能断除这种潜伏的烦恼,如果断除了第三种烦恼,第一、第二种烦恼也就断除了。
要在烦恼生起之处灭除烦恼,例如,我们妄执痛的是「我」——但痛的却是色身。因此我们以观照是色身苦的方式,在色身上断除邪见。但要把看和听当作是心的作用,因为我们很容易妄执为「我」在看、在听,因此要在我们心中断除这种烦恼(邪见)。「心在看」、「心在听」是实相——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或自然的真实状态来看待他们——实相。
对于这种修法,修行者的任务是断除执着和厌恶(贪和瞋)。有些修法要「坐着超越」疼痛,直到疼痛完全消除;这样的修法会造成执着,而且会产生妄执我们是「有我的」或是可以主宰的错误观念,因为我们可以坐着超越疼痛,而使疼痛消失。
妄想心也是一样的,如果修行者想要控制妄想心,他是想要专注或平静,这就是贪。如果修行者无法控制妄想,就会起瞋心。妄想启示我们心是无法控制的——无我的。妄想是心——它不是「我」在打妄想,而是心(心王)在打妄想。
禅观时出现的幻像或符号,诸如闪光、幻觉等也是一种烦恼,他们会使你偏离当下。他们并不是毘婆奢那的所缘,而且暗示出已经偏定了。同样的,轻安和舒适的感觉也是偏定的现象。走路或运动是减少偏定现象的好方法。
如果修行者修奢摩他的话,是无法见到烦恼的特质,因为奢摩他只能降伏贪和瞋。
错误修行动机可能会是一种烦恼。如果一个人修行是要灭苦、了生死的话,这种动机是正确的。但如果一个人修行是为了其它理由,诸如想成就等等,这就是烦恼。如果一个人坚忍地修习禅定——即使这是一种善法——他也不能灭苦的。
1.8.1善恶和无记
Kusala的定义是一种「善」或「熟练」的状态。
Akusala是不善或不熟练。
Abyakata(无记)是非善非恶:介于中间的或中性的(色身、涅槃和异熟心是无记性的例子)。色身是无记的,因为色身是无知无觉的。
异熟心是无记的,因为异熟心是无分别的——非善非恶。修毘婆奢那般若观照「心在听」时,心没有攀缘或分别现实的声音,这即是异熟心的一个例子。
唯作心也是无记的,唯作心意即无作识,是阿罗汉的心态。
涅槃也是无记的,因为涅槃是道心和果心的所缘,而道心和果心都是出世间法——非善非恶。
善法有两种:
a)生死轮回。 b)断生死轮回(不再有身心)。
a)生死轮回的善法:
戒 定 慧
(戒律) 奢摩他修法 世间的智慧
(禅定)
b)断生死轮回的善法:
戒 定 慧
(八正道) (八正道) (八正道)
戒、定、慧可以引导我们体证四圣谛(见1.2节,智阶;或1.9节,奢摩他/毘婆奢那)。
1.9奢摩他与毘婆奢那修法的差别
有两种修法,奢摩他和毘婆奢那修法:
奢摩他修法 毘婆奢那修法
1)真实的自性是定,会产生平静的心态。 1)真实的自性是般若(智慧)。
2)修行的所缘是假法(传统的实相)诸如任何一个遍处为所缘(观遍处的圆盘)。 2)修行的所缘是实相(实相或身心);是以四念处修法中的四组念处为所缘,可以引发实相般若。
3)奢摩他的特质是远离掉举的现象。 3)毘婆奢那的特质是可以显示实相的智慧。
4)奢摩他的作用是降伏五蕴:贪欲、瞋恚、掉举、昏沈和疑。 4)毘婆奢那的作用是断除无明(对四圣谛的无知)。
5)奢摩他的结果是心一境性。 5)毘婆奢那的结果是成就正见(或了解身心自然的真实状态)。
6)奢摩他的效果是心无贪欲,并且对于三摩地(定)感到满足和快乐。 6)毘婆奢那的效果是产生以四念处为所缘的定(剎那定)可以引发实相般若。
7)奢摩他的利益是此生可成就三摩钵提(八个次第的禅定),心无贪瞋非常清净,来世可生梵天(梵界) 7)毘婆奢那的利益是可以断除个人的宿业或烦恼。没有烦恼就不再轮回,也就是涅槃。因为涅槃了就不受后有,就是快乐。
8)对于奢摩他而言,一次只用一个所缘和两个根,如眼根和意根(如观遍处或观可见物)或鼻触和意根,如安那般那念(观呼吸)。 8)对于毘婆奢那而言,六根都要用到,而且不需要特别的所缘,只要观照身和心是无常、苦、无我(自然的真实状态)。甚至在法念处修法中,五盖也可以成为一个所缘。
奢摩他修法 毘婆奢那修法
9)根据经典,修行者决定修奢摩他,应该要先了解自己是属于那一种性行: ?贪的性行。 ?瞋的性行。 ?痴的性行。 ?信的性行。 …慧的性行。 ?觉的性行。然后,可以参考《清净道论》针对修行者的性行而分别,允以对治的法门。例如,属于贪的性行的人,应该修不净观等等。 9)佛陀说想要修四念处禅观的人,要先了解四种性行那一种跟他比较类似。每一种类型应修的念处不同。(1a、1b等)(例如,贪爱性行而利慧者(1a)应该观受念处。?贪爱性行 a)利慧 b)钝慧?见执性行 a)利慧 b)钝慧现在,假设每个人都是贪爱性行而钝慧者,所以应该观身念处。根据佛陀说,这个时代成就阿罗汉道唯有从身念处着手(粗和细的动作)。
禅定的修法是善法,但仍在生死轮回之中。这种修法在佛陀以前就早已存在了。毘婆奢那的修法也是善法,但它能出生死轮回,而且是佛陀发现的修法。
襌定成就的感受是一种常、乐、我的感受(无明仍然存在),体证观智(第四至第十二阶智)的觉受是了知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