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的内容相一致,能促进社会公共道德的完善与发展。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佛教伦理道德思想中的积极部分,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核心思想,“五戒”、“十善”,以及“自利利他”精神等等,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建设有很大的关系,能促进社会公共道德的完善与发展。
“不杀生”,尤其强调不杀人,这个人类社会普遍认同的准则,今天仍然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因为杀人不仅为国家法律确定为刑事犯罪的首恶,而且也为社会公德所反对。凡是危害人类生命的,都是首恶分子。
“不偷盗”,也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公德。偷盗不仅为当今国家法律所禁止,也为社会公德所不许。特别是当前党和政府正在惩治的“贪污腐败”现象,在佛教看来,这也属于“盗”的行为。可见“不偷盗”的精神与“反腐倡廉”是一致的。
“不邪淫”,属于家庭伦理。今天倡导这一伦理,有益于家庭和睦,有利于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不妄语”,就是不说假话。这在今天提倡诚实的美德和信用的精神,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经济商贸领域,都十分重要,具有普遍意义,也很有现代理性精神。
“不饮酒”,主要是因为饮酒会误事。如醉酒会造成车祸,或引起无谓的争斗等。但如果从广义上讲,不饮酒戒也包括了不食用对人的身心有害的刺激物品,如抽烟、吸毒等,所有这些都在“不饮酒戒”的戒止之列。因此,这一戒仍有它的现实意义。
再说“十善”中的五善。如其中的“不两舌”(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不恶口”(不恶意攻击、不尖刻讽刺)、“不绮语”(不花言巧语)等,强调了对人要包容、宽宥、守信等美德。而“不贪欲”、“不瞋恚”等,包括了对他人财物、权位等不起占有的邪念和对他人不起忿恨之心。所有这些,都对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有借鉴作用。
其次,佛教道德思想与我们今天提倡的“四有”、“五爱”精神有相通之处。
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公民做到“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而佛教伦理道德思想中建设“人间净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理想;众生平等的主张;报四重恩、普度众生的愿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原则;慈悲喜舍、四摄六度的精神;广学多闻、难学能学、尽一切学的教诫;自利利他、广种福田的思想;禁止戒、杀、淫、妄等的戒规等等,都与我们今天提倡的“四有”、“五爱”有相通之处。所以,弘扬佛教伦理道德思想,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一种促进作用。
又如,佛教伦理道德中的许多思想,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意义。其中:佛教道德提倡无我无私,要求人们摈弃私欲和贪心,这有助于培养尊重人、关心人、热心公益、扶贫济困的风气,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人人为社会多做好事。
佛教道德主张众生平等,物我一体,慈悲喜舍,提倡自利利他,这有益于保护自然环境,和谐人际关系,促进自然环境的美化和社会环境的祥和。
佛教道德号召大家要“庄严国土”,这有助于人们提高爱国主义觉悟,维护祖国的利益、尊严和荣誉,为祖国的稳定、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特别是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对于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增强人们的团结,促进社会的稳定,都起有重大的作用。这是因为,“自利利他”精神,一方面激励着广大信徒恪守佛教的清规戒律,精进修行,自觉自律,完善自我人格;另一方面,又要求信徒以慈悲情怀,积极投身于赈灾济贫、施医给药、修桥铺路、希望工程等慈善活动,济世度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愈来愈丰富。但是,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并没有失去它的社会作用。因为当今社会仍然需要这种“自利利他”精神。
首先,倡导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有助于化解当今社会的各种矛盾。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调整发展,物质财富日益增多,但由于“自利利他”精神的缺失,造成一些人中关心本国、本民族、本集团、本人的利益而损害他国、他民族、他集团、他人的利益,于是出现了各种矛盾和冲突甚至各种暴力和战争。而倡导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的平等慈悲观念,对缓解当代社会的各种矛盾、维护和平、反对战争,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倡导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有助于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当今社会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手段在增强。虽然物质生活愈来愈丰富,但人类的需要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暂时的利益,不惜捕杀珍奇动物,破坏生态环境(如无限制地开荒种地、围海造田等等),其后果必然是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危害人类的长远利益。倡导“自利利他”精神,有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和生存环境。
第三、倡导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有助于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当今社会虽然物质丰富,但道德滑坡。惟利是图、贪污腐败、抢劫偷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损人利已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现象单靠国家的法律手段来治理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佛教道德中的“自利利他”精神,能促使人明白人生的最高价值在于为人类社会谋求幸福,培养人们高尚的精神世界,完善人格,净化心灵,净化社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佛教即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在弘法利生的过程中,佛教伦理道德也得到了弘扬。特别是经过原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的大力提倡后,这种佛教伦理道德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赵朴老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一文中就提出要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他说:“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是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已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正是在赵朴初会长的大力号召下,全国佛教界都把弘扬佛教伦理道德思想作为弘法利生的重点和中心。现在,广大佛教信徒都从佛教教义中寻找根据,证明“人间佛教”思想是佛法本来就有的。例如:《阿含经》曾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不在天上成佛。”《坛经》也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所有这些思想,都成为佛教信徒推行“人间佛教”思想的理论根据。一些信徒还依据《华严经》中佛陀所讲对待一切众生要“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等等教导,把关怀他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作为弘法的重要内容,使佛教伦理道德的思想更加发扬光大。
为了使以佛教道德为中心的“人间佛教”思想能更加深入人心,一些高僧大德在讲经说法时,重点宣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等等有关佛教道德的内容。一些寺院所办的僧伽培训班和佛学讲座,除了讲授必要的佛教常识以外,主要就是向学员讲授和介绍有关佛教伦理道德的内容。一些佛学院校,佛教道德(包括佛教戒律)是一门必修课。一些佛教刊物,也把弘扬佛教道德作为办刊的方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广大佛教信徒,特别是一些在家佛教信徒,都知道信仰佛教,首先就是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完全可以这样说,大力弘扬佛教伦理道德;推行人间佛教思想,已成为广大佛教信徒信仰佛教的根本。
慈悲济世,是佛教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广作福利事业,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佛教和其他宗教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教导人们要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业,广作慈善福利,以嘉惠群生。这种优良传统,代代相传。早在唐代,一些寺庙就有悲田院、养病坊、施药坊等专门慈善机构的设立。到了近代,佛教所办的慈善福利机构就更多,单是上海就有数十处,从中受益的贫病者和难民、灾民,数以千万计。
在当代,人民生活水平已有很大的提高,需要救济的贫病者已逐渐减少。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目前我国各地佛教界发扬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对社会慈善事业、希望工程、灾区人民以及有困难的贫病者进行捐赠。广大佛教徒深深懂得,赞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不仅是实践佛教慈悲济世宗旨的主要内容,而且也体现出了佛教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舍人为已的高尚道德情操,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庄严。特别是佛教推行的这些广作福利、济世救人的种种义举,对推动整个社会关心、帮助贫病者和灾民,培养人们的同情心和慈悲心,对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对形成一种有难共当、有苦共担的社会风尚,对创造一种和乐共处、相亲相爱的社会氛围,都起着一种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同时,它还引导人们向善向上,从而使整个社会变得更文明更美好。
近年来,全国各地佛教界先后成立一些专门的慈善事业机构,开展慈善救济活动。一些有条件的寺院,也纷纷向社会慈善事业、希望工程、灾区人民进行捐赠。其中如:
福建省佛教界,历年来一直向社会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到2000年为止,省佛教协会赈灾救灾、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捐款已达一千万元人民币;用于希望工程捐赠,共达数百万元人民币。还有福建省佛教义诊所,五年中就诊病人8万多人次,赠药用款40多万元。而福州西禅寺中西医义诊所,三年中赠药用款达80多万元。
福建厦门南普陀寺,1994年成立了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至2000年止,该会各种慈善捐赠共达人民币1400余万元。数年来,该会对希望工程的捐赠就有千万元,帮助数以万计的山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此外,南普陀寺义诊院每年都为数万民众义务诊病,赠药费用近百万元。1998年夏秋间,全国各地洪水泛滥,基金会先后10次赴各灾区慰问,向灾民捐赠人民币251万元,衣被7万6千多件。
重庆市佛教协会,在会长惟贤法师的带动下,成立了慈善功德会,向社会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其中(1)希望工程:从1993年起至2000年止,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修建了15所希望小学,1所希望幼儿园,48所希望书屋。共捐出人民币200余万元,使2万多名学生重新回到学校的课堂。(2)母亲工程:从1998年起到2000年止,共向1447名贫困母亲和她们的孩子们捐赠人民币百余万元。救助对象主要是:既有读书的孩子,又要瞻养老人,在生活线上苦苦挣扎、自强不息的母亲;家境贫困,身患重病的烈士母亲和英雄母亲;家居山区,又要扶养孩子读书的寡母;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的母亲;下岗的贫穷母亲;身患重病的台胞女性亲属;身患重病的山区女教师;年老体弱、孤身一人的母亲等。
上海市佛教界,至2000年止,用于慈善救济方面的捐赠达1300余万元。如上海玉佛寺每年都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捐赠巨款,从不间断。
广东省佛教界自1992年至1996年的四年间,向社会慈善福利事业的捐赠,累计人民币达1300余万元。
江苏扬州大明寺,到2000年止,用于赈灾扶贫、助残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捐赠,已超过250万元。
江苏省佛教界,仅1999年一年中,用于赈灾扶贫、助残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就达人民币400余万元。
正是由于全国各地的佛教界人士,在佛教道德“众善奉行”的思想指导下,发扬了佛教的慈悲济世精神,向社会慈善事业、希望工程和灾区人民等进行捐赠,从而使得数以千万计的孤儿寡母和残疾人得到扶养和治疗;使数以千万计的灾区人民能够重建家园,安度难关。同时,全国佛教界的这种济世救人义举,大大提高了社会风尚和人们的道德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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