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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就解决“僧俗混乱现象”对僧团建设的

发布时间:2023-11-09 09:03:14作者:大悲网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就解决“僧俗混乱现象”对僧团建设的几点建议

  中国佛学院讲师 体恒法师

  内容提要:

  “僧俗混乱现象”指的是出家僧众中那些身着僧装而实非独身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中国有日趋严重之势,特别影响僧团的清净和合与佛教的外在形象。“僧俗混乱现象”能否合理解决,决定着中国佛教的兴衰。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尝试寻求解决办法,以此为中国佛教的素质建设提供些许建议。本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僧众的教育,二是完善僧制的建设,三是正确对行僧还俗。其中,加强僧众教育包括戒律实践、佛法修学、道德品质、传统文化的教育等,加强僧制建设包括统一户籍、网络管理、完善僧人医疗保障与养老制度等。

  关键词:僧俗混乱僧众教育僧制建设僧还俗僧团僧人

  僧团是佛教的法身慧命之所系,是佛教存在世间的传承主体,僧团的质量决定着佛教的兴衰,所以不断加强僧团的建设非常重要。本文主要对当前僧团中存在的“僧俗混乱”现象试作理论解决。

  这里所言“僧俗混乱”指的是出家僧众之中那些名不符实的现象,即身着僧装而实非独身。中国佛教僧俗混乱的锢疾,非今日始有。自几百年前教团的衰落开始,就已有这种现象的发生。近些年来,在社会开放、经济发展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在个别寺庙管理松驰的情况下,这种现象似有暗流回潮之势。2006年,国外有家报纸对这一现象的报道,虽然对实事有很大夸张,但所述现象并非空穴来风,这足应引起我们的警觉与思考。

  那么,采取什么样的因应措施,才能有效根除这种现象呢?笔者认为,应多方面配合,从不同角度同时下手解决。以下是几点思考:

  一、加强僧众的教育

  教育可以从内心改变人的思想、认识与观念,所以教育才是最彻底的,最根本的办法。

  首先,最重要的是戒律实践的教育。

  戒是一切修学的根本,“戒定慧”三学中,戒能防止身口意造作恶业,并可令人修习善行。佛陀非常重视戒律的建立,他在《涅槃经》说:“戒是一切善法之梯蹬,亦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如地,悉是一切树木所生之本也。” 这是说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由它可以通向所有的善法。佛陀指出,制定戒律可以为比丘带来重大利益。《五分律》中说因有十条重要的利益,所以为诸比丘制定戒律。

  正是由于戒律有这样大的利益,所以佛陀特别重视戒律的存在与守持,直到入灭之前,他还一再叮嘱比丘要以戒为师。 世尊说有戒律的存在就如同佛在世间。 可见、戒律是佛法住世的根本,戒律是僧团清净的保证,戒律是定慧解脱的基础,戒律是成佛道路的明灯。一个没有戒律的僧团,难以想象会变成什么样!

  但是今日的佛教,戒律的守持同样面临很大危机。有些人不愿意谈戒律,更不愿意守持,甚至还有人对于他人的守持嗤之以鼻,认为是老土、不开窍。于是,寺院中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不谙佛事的人大行其道,老实本份的人反受排挤。行非梵行无人责备,修行用功却遭人讥诽。相互攀比的是吃喝享受,相互学习的是非法非律。更有甚者身现僧相而实非独身。这都是腐化堕落的表现!

  僧团的清净特征决定了个体出家僧人必须严净毗尼、坚守戒律,这是寺院生活的特点对我们所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佛教在世间存在的根本保证,失去了这一层特质,佛教也就丧失了它在人间度化的力量。

  就具体的落实而言,准时参加寺院的半月半月诵戒,时常学习戒律典籍,以戒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参加寺院的佛事时庄重严肃,出门在外衣着整齐,与人交往温文尔雅,不讲粗话,不攀缘,不化缘……这都是持戒习律的表现。

  只不过,今日的戒律学习不能食古不化,不能望文生义,不能照搬教条,而须要把其要点,侧其重点、联系现实、结合实际。在学习的方法上也不能因循守旧,大可生动活泼,方便善巧。这样才契合现代人的学佛根机。须知佛法是圆融的,能把戒律的守持精神深植内心深处,这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是加强佛法的学习。

  佛法是世界上最广博、深邃的哲理、思想,可以说没有任何其它的哲学、思想能够相比。就连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先生都认为佛教是一个超前的宗教,只有未来的社会才完全属于它。 还有一个着名的科学家说科学愈进步,就越能证明佛法的真实性。披剃出家,就是到了听闻佛法的“近水楼台”,如果不能认真学习佛法,可以说与怀中挂饼身饿死、衣藏宝珠口乞讨的愚人几乎没有区别!

  然而,现实就是有一些人身在宝山而不知利用。有些出家人,寺院里住了许多年,还对佛法一无所知。有个居士进一寺院,问一僧人:“阿弥陀佛是什么意思?”哪知他竟然说:“就是见面的问候语,如同先生、小姐的称呼一样。”僧人无知到这样的地步,怎么能不遭人耻笑!

  现在不少寺院都设有小型的佛学培训班,这是很好的条件,作为出家僧人,尤其是年轻的僧人,在这个民众素质日益提高的时代,只要有机会,就应该好好地学习佛法,否则极易陷入被人嘲讽的地步。如果没有佛学班,阅览室或图书馆也可以利用,每天的工作完成之后,或闲暇之际,不妨常去看看书。日积月累,积少成多,渐渐地就可以在佛法的义理上通达,通达义理是修行实践的前提条件。

  学习佛法最好有一定的计划,而且要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当然,在寺院中学习不同于佛学院,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也不必拘泥于时间、科目,自己可以随意选择,适时、适机、适意地学。

  再者,是增进道德品质的学习。

  佛教自古有重视道德建设的优良传统,历代祖师、大德,多为持戒精严、学修精进、博学广闻、心怀天下、情系六道的“人天师表”。他们为法忘躯、为教献身、为众生点尽自己的生命之灯。这些都是后世佛子可以世代相承的精神,是每个僧众可堪比学的楷模。寺院的修学中,也应该多学习历代祖师、大德的优秀品德、高尚人格、伟大僧格,以此增强信心、增进品德、完善人格、提升僧格。要知道,只有伟大的人格魅力,才是摄服众生的重要力量。

  太虚大师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这是将人格的圆成与佛格等同,人格的完成实际就是道德的完善。太虚大师还说学佛要先从做人开始,成了一个完善的好人,然后才能谈得上学佛。如果人都不能做好,还怎么去学超凡入圣的佛陀? 可见道德对于学佛是多么重要!

  道德的学习不能停留在口头或理论上,必须落实于寺院僧团的日常生活中。不浪费财物、不奢侈腐化、不互相攀比,关爱同参、勤于劳作、尊重师长、言语柔和、照顾病患、谦让忍耐……这些都是有道德、高品格的表现。

  还有,是促进文化知识的学习。

  文化学习首要的是传统文化。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是一笔珍贵的财富,作为初入佛门者的一种引导,可以从道德品质与文化素质上使人更好契入佛法。比如儒家所倡之“修身”,“养德”,“仁、义”、“礼、智”等,其实就是佛法中“人天乘”佛法的一部分,儒学可以作为学佛的基础,为学佛提供阶梯与便利。所以,《牟子理惑论》中说儒佛二家是金玉不相伤,精魄不相妨。 荷兰学者许里和说孔子为佛教的传入奠定了基础,孔佛两位圣人是相通的。 佛法修学的余暇,若能读些“四书”、“五经”及老、庄之类的传统文化书籍,相信会对佛法的学修有极大的助益。

  传统文化之外,历史、地理、教育、哲学乃至自然科学的书籍,都可以适当地阅读一些,这对于增进知识、开拓视野,都有很大的作用。另外,电脑与网络技术这些现代的工具也要掌握一些,现今时代是不能漠视先进科技的存在与价值的,否则对自我修学、弘扬佛法,都有相当的局限性。只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有所警觉,不可沉溺于游戏、聊天等无益的生命消耗上,否则就适得其反了。

  总之,就加强僧众的教育而言,寺院应当倡导僧众认真守持戒律,努力修学佛法,勤奋学习各种文化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生命品质。

  二、完善僧制的建设

  教育是从内在改变人的思想,而制度则是从外在对不良现象的一种防范与约束。针对僧俗混乱而言,建议可以由两个层面在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是统一僧人户籍。

  现在的中国佛教,僧人户口大多在原藉,身份证上也多是俗家姓名。能够辨别是否出家僧众的证明也唯有一张戒牒而已。戒牒只是受了具足戒的证明,并不能反映一个人家庭状况的全部。所以、虽说是出家了,可是寺院或佛协很难知道是否所有的人都符合“无牵无挂”这个条件。假如有人“金屋藏娇”,谁又能够知晓呢?

  但是,如果户口在寺院,身份证用的是出家法名,哪就是另一番情形了。因为无论任何重大家庭更变的申请,都需要合法身份。这样,想作弊的人就没那么容易了。中国佛学院及北京法源寺等少数寺院,从落实宗教政策后到现在就是这样做的。从长期以来的实施情况看,效果是良好的,基本杜绝了僧俗两头沾的情况。既然如此,其它寺庙不妨可以作为参考。

  其次,是进行有效的网络管理。

  大家知道,现在的电脑网络十分方便快捷。只要某个单位或机构把自己的资料输入电脑,建立网站。那么、无论千万里之遥,轻按鼠标,想了解它们的人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他所要了解的情况。在网络上,你只要输入一个名称,就可以查找到一切与此相关的资料,可谓详尽快极。其实佛教界完全可以借用网络管理和网络管理的思维来形成一个新的行之有效的僧团管理模式。

  这套模式可以这样组成:各个寺院将自己寺院常住僧众的种种情况,诸如剃度时间、求戒与否、主要职责、挂单何处等等,详细造册,输入电脑,联接网络,并且定时更新,随变而换;各级佛协也建立自己的联系网站,和下属寺院互相沟通,而且负责层层相传,最后将所有信息汇集到最上层的网络;最上层的网络将所有信息汇总,分类建档,形成全面总体反映佛教最新状况的中央档案库。这样,假如某个寺院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清规、戒律的人员或事情,那么很快就可以反映到最上层的网络,最上层网络的消息也能很快反馈给所有下属系统,那么违规者就再也不能躲避藏匿,逍遥法外。

  再者,是建立完善的僧人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

  没有考察过古代的佛教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不知道那时的情况怎样。就今天而言,中国佛教协会还没有针对这一问题而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地方寺院大多也没有完善的僧人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

  就医疗而言,据笔者所知,地方寺院中,个别寺院可以报销医药费,多数不能够。就可报销的个别寺院而言,多数只报执事的,少数报执事与老常住的,完全都报的也不多。而且,就报销的人而言,也不是人人平等的。 有的寺院是大病住院报一部分,有的则是平常报些,大病住院就不管了。另外,报与不报,报多报少,上下任方丈都不相同,可以说是事因人迁,人因事改。

  就养老而言,部分大丛林设有专门安置年老僧人的“安养院”等养老机构,绝大多数没有。有的寺院,非但没有养老机构,甚至清众僧人年老的时候,还会想办法把他排挤出寺院,以便减少麻烦,节省开支。就已有养老机构的寺院而言,多数也仅是给间住房、不再安排公务、不必随众上早晚殿而已,真正派人专门照顾生活的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目前的中国佛教寺院,僧人的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建设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僧人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的缺失,带给出家僧众(尤其清众)的是高度的不稳定与不安全感,有病不能治与老而无人管是随时随地面临的现实困境,它们像蛇一样时时地困扰着大多数寺院的大多数僧人。这种局面造成了他们即便想安心地修行也不太可能,因为他们不得不首先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长期将身心浸染于生存事务中,难免致使信仰的淡化与行为的俗气,更难免于世俗的诱惑。

  有鉴于此,要想改善僧俗混乱的现象,建立完善的僧人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也是十分迫切的事情。其实,今天的寺院,僧人医保与养老完全可以借用社会已有的资源与力量,比如购买保险、参加养老基金等。这样,不但省钱省力,而且又稳定了寺院人心,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三项内容,统一户籍与网络管理是从消极层面对僧俗混乱现象产生条件的扼制与制止,而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与养老制度则是从积极层面对僧人修学环境的保障与稳定。三者相结合,就可以从制度上铲除僧俗混乱现象产生的根源,还僧团以清净和合的本来面貌。

  当然,目前关于完善僧制建设的实现,可能还存在很大难度,因为这些措施所触动的不仅是佛教界众多僧众的利益问题,而且还牵扯到国家的政策问题,政府的管理习惯问题等。但是困难并不等于不可能,中国古代不是很多朝代都有僧藉管理制度吗?唐代佛教兴盛发达,这就与唐代严格而又开明的僧藉制度分不开。今天的中国稳定发展,佛教界为什么不去更加有所作为呢?

  三、正确对待僧还俗现象

  出家为僧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修学佛法,解脱生死烦恼。如果出了家不能够修持佛法,或者不愿意守持戒律,或者还恋慕尘世的繁华,那么脱掉僧装,还俗归家应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其实僧还俗现象,早在佛陀时代就已经有了。《中阿含?木积喻经》中佛陀讲无上梵行的方法,当时就有六十比丘舍戒还家,因为他们觉得世尊的教诫太深了,太难了,学道也太不容易了。 《佛说未曾有因缘经》中,佛说出家修行之法,当时就有五百比丘叩头白佛,说他们不堪修出家修道。因为一直以来,他们进入僧团就是为了获取利养,所行的都是邪法,没有真实的修行而受人供养,负债越来越多,于是心中常怀忧惧,无法安宁,因此要舍道还家,归于俗缘。 另外,在《大宝积经》卷八十八中,也有五百比丘,闻法不堪受持而还俗归去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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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中,佛陀没有责骂这些退道还俗者,更没有轻侮慢怠。相反,却还赞叹说:“善哉善哉!吾助尔喜。所以者何?夫人入行,如把刃持毒,不堪触者,不如不为。何以故?执持不勤,反为害故。汝等今者,信于业报,有惭愧心。惭愧因故,除灭过罪,增长善根……又告比丘,宁割身肉,以用供口,不以邪心受人施也”。 佛陀的意思是说:你们的行为真是很好,我随喜赞叹!进入僧团修行,就如耍刀枪持毒药一样,如果不能勤加练习,不具能力,不如不做,否则极易伤害到自己。你们现在有惭愧之心,相信因果业报,即便还俗也是好事,可以因此灭除罪过,增长善根。出家比丘就是割自身肉用以饱腹,也不能以一念邪心求取供养,让人布施!

  由此可见,佛陀对待比丘还俗的态度是开明的,他从不对修道学佛勉为其难。当然,对于比丘修道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佛陀允许不愿意过出家生活的比丘如法舍戒还俗,而且舍戒的方法也很简单。《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指出:若舍比丘的具足戒,只要说一声“我舍具足戒,愿做沙弥”就可以了。若舍出家戒法,说“我舍出家戒,愿为优婆塞”就可以了。而舍五戒,则唯说“我做三归依优婆塞”就可以。舍戒之时,如果周围没有出家人,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在,不管信不信仰佛教,能听懂话的意思就可以。而且,舍戒只用说一声,不用说三遍就生效。另外,还俗穿上俗家衣服之后,若有世人询问,回答“我不出家了”就完全可以。这样的还俗,如法如律,不会有任何的罪责与过错。 舍戒以后,若还想入僧团,可以再重新出家受比丘戒,这样的情况以七次为最高限制。

  佛教传到中国以后,对待还俗的认识产生了变化。有些人认为“好马不吃回头草”,出了家再还俗是件不光荣的事情,见不得人。有些人认为出了家就不能再还俗,否则就会折福损寿。甚至还有人干脆说“出家还俗就会堕地狱”。说这些话的,不但有一般对佛法不解的人,有些甚直是很有声望的僧人。这就对世人误导很深。由是而产生出了一些极不正常的现象。比如,有人不能守持戒律,不能修学佛法,可是有忌于此而不敢还俗;有人难舍世间富贵荣华,可是有忌于此而不敢公然退出。于是,不能修学又不敢还俗的人,就此萎靡懒散,做起了苟延残喘的饭食僧;不愿学修又不敢退出的人,就开始拼命争利夺名,积财累物,甚直私蓄家室。这就使僧俗混乱更多了一份参与者。

  有鉴于此,我们再不能用不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僧还俗现象。我们应摈弃以往的误解、偏见、成见,以正确的态度,用新的思维来处理这类事。

  我们不劝人还俗,可是对于那些实在要离开佛门的人,也绝不岐视、不鄙夷,而是以一颗同情之心,给予其慰藉。就像太虚大师《尊重僧界还俗人》中所说的那样,鼓励他回去后好好生活,认真做人;劝勉他要常行善事,少造恶业;劝励他要继续修学佛法,换装不换心,有机会就护持佛教。这样、高高兴兴地进来,欢欢喜喜地出去,无怨无恨,无恼无悔。

  偿若这样,不但还了俗的人还会惦记佛教,护持佛法;而且避免了那些“人在曹营心在汉”,“脚踩两条船”现象给僧团造成的损伤,给佛教造成的危害。

  其实,不要说佛教,就是从法律角度也是允许还俗的。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自由政策》中也明确规定公民“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由这些规定可见,出家和还俗都是符合国家宗教信仰政策的,过去信教而出家为僧,现在认为自己不适合过出家生活而还俗,这都是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事,任何人都不得歧视,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即便按国家法律,我们也应当尊重还俗僧人的人格尊严。

  总之,正确对待僧还俗现象,既是对僧团自身发展的健康疏导,也是对还俗僧人人格与信仰的尊重,将对佛教产生极大的正面作用。

  “僧俗混乱”现象犹如僧团的毒疮,必须引起教内的注意,及早重视及早解决,这样佛教才能化危为安,健康发展。否则,溃烂下去,必然殃及全体。

  就本文而言,“加强学习”是治本,“健全僧制”是治标,“正确对待僧还俗”是自我消毒措施。三者密切结合,标本兼治,相信一定可以使中国佛教更加纯净,更加和合。也只有这样,中国佛教才能带给社会持久的正面影响与正面作用。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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