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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佛教五眼详解

发布时间:2023-10-30 11:15:05作者:大悲网

佛法中的肉眼、天眼、慧眼和法眼

很多的人都是知道法眼的,其实佛法中所说的“眼”,虽然从字面意思解读成“眼睛、眼根、眼识”等等,又分成五种不同的层次: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通常称之为“五眼”,与“六通”连用,但并不是说修道人可以拥有或具备五双不同层次和不同功能的物理性质的眼睛!

佛法中的“五眼”从义理上来说,有如下两种定义:

1.生死轮回中的六道众生和已经走入清净法流的沙门四双八辈圣者,自身已经拥有和具备的不同层次的观察、辨析、抉择能力。

2.佛弟子通过四圣谛、五根力、七觉支和八正道的闻思修证,自心已经生起的“眼、智、明、觉”四种清净智慧(观察力、辨析力、抉择力等等)!

一、肉眼

(一)事实

佛法理论中的胎生、卵生、湿生,这三类生命在出生之后自然拥有和具备的眼根功能,称为肉眼。

肉眼相对于其他生命的眼根,仅具有限的一些功能。

例如人类和动物的眼睛,普遍要受制于各种强弱光线、长短距离、障碍物阻隔等,是以存在诸多限制。

(二)义理:

1.《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九:「云何肉眼?若眼我分摄四大所造净,是名肉眼。复次,肉眼除天眼我分摄,若余眼四大所造净,是名肉眼。」

2.《集异门论》:「杂骨、肉、血,净四大种所造,眼界、眼处、眼根,是名肉眼。」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某一类众生或某一个生命的观察能力有限、辨析能力肤浅、抉择能力缓慢、实践能力笨拙等,我们也可称之为“肉眼众生”。

(三)比喻:大家在一起阅读相同版本的《红楼梦》小说,佛法中的肉眼者所见只是:哇塞!贾宝玉真是艳福不浅呀!作为典型的官三代公子哥,衣食无忧不说,每天身边还有这么多青春美少女围绕着和陪伴着,真让我羡慕嫉妒恨呀!

二、天眼

(一)事实

三界六道之中的天道众生(六欲天人、色界天人、无色界天人)自然化生之后所拥有和具备的清净眼根、观察能力和辨析能力。

相对于肉眼来说,天眼的功能更为强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受观察距离的远近、照明光线的强弱、是否有障碍物阻挡等等的限制。

(二)义理

1.《舍利弗阿毗昙论》:「云何天眼?若天眼我分摄,是名天眼。复次天眼,若天眼我分摄,及修天眼,是名天眼。」

2.《集异门论》:「不杂骨、肉、血,极净四大种所造,眼界、眼处、眼根,是名天眼。」

3.《大毗婆沙论》:「问:天眼以何为自性?答:非诸筋、骨、血、肉所成;色界大种,所造净色,能无碍视,体不可见,眼界,眼处,眼根所摄,是谓天眼。显自性已,当释其名,问:此何因缘说为天眼?答:此眼殊胜故,名为天;世于胜法,有天言故,如说天衣、天庄严具、天饮食等,此中皆以殊胜名天,彼亦如是。问:若生欲界,修得天眼,现在前时,于何处起?答:即于生得眼根处起。问:若生得眼坏,彼何处起?答:即于曾有眼根处起。问:若彼处所,合为一段,不可知者,复何处起?答:即于应有眼根处起。」

(三)比喻

大家一起阅读相同版本的《红楼梦》小说,佛法中的天眼者,所见则是:奴婢成群和锦衣玉食,不过只是几十年的时间延续而已;豪门权贵与公子名媛,其实身家性命都取决于皇帝的恩宠喜怒一念之间!

何不趁此有限生命健在之日、何不值此财富权势在手之时,尽情任性地享受无休无尽的人间五欲欢乐!

佛法中的肉眼、天眼、慧眼和法眼

三、慧眼

(一)事实

已经听闻到佛陀为天上有情和人间众生宣说的清净佛法;

已经在思惟和学习四圣谛、五根力、七觉支、八正道、因缘法、因果律;

已经决心走向沙门四果解脱涅槃;已经生起择法觉支!

但是,自已并没有走入法流,也并没有证得沙门第一果—须陀洹果!

(二)义理

1.《杂阿含经》卷14第351经:「尊者殊胜语尊者那罗言:『今当说譬,夫智者以譬得解,如旷野路边有井,无绳无罐,得取其水。时,有行人,热渴所逼,绕井求覓,无绳无罐,谛观井水,如实知见,而不触身。如是,我说有灭则寂灭、涅盘,而自不得漏尽阿罗汉。』」

2.《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九:「云何慧眼?三慧:思慧,闻慧,修慧,是名慧眼。复次慧眼,除修天眼,若余三慧思慧闻慧修慧,是名慧眼。」

3.《瑜伽师地论》卷94:「诸学见迹,虽于有灭、寂静、涅盘,不随他信,内圣慧眼自能观见,然犹未能于身触证。譬如有人热渴所逼,驰诣深井,虽以肉眼,现见井中离诸尘秽清冷美水,并给水器,而于此水身未触证。如是有学,虽圣慧眼现见所求,后烦恼断,最极寂静,而于此断身未触证。」

(三)比喻:

大家一起阅读相同版本的《红楼梦》小说,佛法中的慧眼者,所见则是:数十年的荣华富贵,犹如一场春梦,瞬间即消逝;几十载的夫妻恩爱,如同人间牵手共行,最后仍归分离;纵然是帝王将相,统治万里山河天下百姓,毕竟也是无法避免衰老、疾病、死亡、所求不得、怨憎相会、恩爱别离等诸多痛苦!

无生则无苦,无苦须学佛,此生当皈依三宝,走向沙门解脱道、果,方是人生究竟去处!

四、法眼

(一)事实

法眼(dharma-cakṣu,dhamma-cakkhu),字面意思是“能够见到法的眼睛”,此处的“法”,是特指“缘起法、因缘法、生灭法、无常法”。

法眼在佛典中,又称“法眼净、净法眼”等,即观察身心五蕴世间,没有任何障碍和疑惑的觉察能力、辨析能力、抉择能力、阐释能力。

在佛法中,只有证得沙门四果中的第一果(入流、预流、初果)和以上的圣者,才能拥有和具备清净的法眼(dharmacakṣu-viśuddha)。

法眼的特征是:

1.已经断除三种结缚(身见结缚、戒禁取见结缚、疑结缚);

2.已经生起四种净信(佛净信、法净信、僧净信、戒净信);

3.已经走入八正道清净法流。

(二)义理:

《杂阿含经》卷15第379经:「尔时,世尊说是法时,尊者憍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

《杂阿含经》卷15第396经:「如是,圣弟子所有集法,一切灭已,离诸尘垢,得法眼生,与无间等,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必定正觉,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边。彼圣弟子中间虽起忧苦,听彼圣弟子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不见彼圣弟子有一法不断,能令还生此世者,此则圣弟子得法眼之大义。是故,比丘于此四圣谛未无间等者,当勤方便,起增上欲,精进修学。」

《长阿含经》(《大正藏》卷1,第109页):「若阿阇世王不杀父者,即当于此坐上得法眼净。而阿阇世王今自悔过,罪咎损减,已拔重咎。」

《增壹阿含经》(《大正藏》卷2,第764页):「今此阿阇世王,不取父王害者,今加应得初沙门果证,在四双八辈之中,亦复得贤圣八品道,除去八爱,超越八难。虽尔,今犹获得大幸,得无根之信!」;

《寂志果经》(《大正藏》卷1,第276页):「王阿阇世已得生忍。虽害法王,了除瑕秽,无有诸漏。已住于法,而不动转。于是坐上,远离尘垢,诸法眼生。」

觉音尊者对于法眼的注释是「须陀洹道」(sotapattimagga)「法眼,是在(疏钞:四谛)法之眼,或法所成之眼。在其他地方特别标明是(前)三道。不过,这里仅指须陀洹道。」

(三)比喻

大家一起阅读相同版本的《红楼梦》小说,佛法中的法眼者,所见则是:

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今生荣华富贵和盛衰消亡的三世因缘、因果;

宝、黛、钗、袭等人之间,各种情爱恨意的前生后世等因缘、因果;

豪门权贵在专制王朝里得宠、失势、抄家、入獄的因缘、因果;

王朝、贵族、国家在缘起世间里的复杂因缘、因果……

佛法中的肉眼、天眼、慧眼和法眼

上面就是关于佛法中的肉眼、天眼、慧眼和法眼的讲解了。我们平时修行佛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而且我们要尽可能的每天都去修行佛法的,这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可以变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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