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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宗教体验(1)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7:31作者:大悲网
谈宗教体验(1)

文章摘自《大手印实修心髓》

作者:雪漠

出版社:甘肃民族出版社

定价:¥46.00元

精彩书摘:

对本章的许多内容,我删去了原稿的许多内容,但仍然保留了一点。我删去的,大多是宗教色彩极浓的内容,其内容因有神异,定然会被一些“科学人”命之为迷信,但我终于保留了一点“原味”的原因,恰恰是因为我想将一些被教外人视为迷信、而更可能接近宗教本真的东西保存下来。因为在我国出版的许多宗教书籍中,都删去了被国外学者视为最珍贵、最接近宗教本质的宗教体验和宗教经验,而这,恰恰是我国宗教学研究的最薄弱的环节。

当代人对宗教有着太多的误解和诘难。张志刚教授在《宗教哲学研究》中谈到了这种情况:“在当代文化背景下,一旦有人就宗教说点什么,马上就会遭到两方面的诘难。一方面,正统的神学家会问:你是否把宗教看成人类精神的本性呢?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些神学家便会调头而去。因为按他们的看法,宗教信仰决非人类精神的产物,而是圣灵的恩赐。另一方面,世俗的科学家则问:你是否把宗教看成人类精神的本性呢?如果你也做出肯定的答案,他们同样调头而去。因为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只不过是人类精神的一时寄托,是一定历史阶段的暂存现象,而在科技如此昌盛的今天早已失去立足之地了。”

确实如此,生活中的我在谈及宗教时,屡屡会遇上一些怪怪的眼神,仿佛宗教是迷信的代名词。尤其在谈到一些宗教现象时,更容易遭到一些受过现代科学熏陶的“文明人”的非议。在时下的文化背景下,宗教已被“异化”,在一般人眼中,它已成为类似于民俗的一种文化现象,而失去了它的原汁原味。其实,宗教就是宗教,神秘和神圣是宗教的本有特征之一。

《宗教学原理》称:“宗教之所以称为宗教,首先就在于人们无可奈何地认可了超自然力量和超社会力量的存在。这种力量是至上的、神圣的和终极的。它成为人与社会关系中最高的调节者、仲裁者和支配者,这就是宗教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基本内涵。”“宗教是人类特有的认知现象和心理现象,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同属于宗教意识范畴中的两个不同层次。前者具有群体社会特征,后者则是以个体社会心理为特征的。”(《宗教宗学原理》宗教文化出版社)英国牛津大学比较宗教学教授杰佛里?帕森德尔说:“许多宗教都有神秘的表现,这被视作内在精神生活的普遍性证明,也被当作所有宗教之间的真实的联系——宗教可以因教条而区分为许多种,但它们在寻求普遍的整体性时,实际上是统一的。”(《世界宗教中的神秘主人》,今日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所以,无视宗教独有的宗教经验和宗教体验来谈宗教,无异于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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